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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晴怔愣的看着已经收了伞走进来的男人,问道,“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顾时瑾揽着温晴纤瘦的身体,手指碰到她胳膊上的微凉的皮肤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将身上的西服脱下来披在温晴的身上,“我带你先去吃饭。”
男人的外套上的很清冽的古龙水的味道,每次闻道这种味道的时候,心底都会升起一种很莫名的异样的情愫,其实她还是很贪婪的喜欢顾时瑾身上的味道,在她接触的男人中,顾时瑾身上的味道是她闻过最好闻的。
就像是有一天把她的眼睛蒙上她也可以凭味道找到他。
真不知道着到底是不是孽缘。
温晴在大厅里没觉得外面有多凉,现在一出来被含着潮湿空气的冷风一吹,手上很自觉的裹紧了披在身上的外套。
地面是很光滑的大理石,温晴脚上穿着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现在踩在水面上更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脚下不稳滑摔了。
顾时瑾一直打着伞跟着温晴的速度慢慢往前走。
还没走出多远,感觉鞋子里面已经浸了雨水,还是泛滑的温晴,腾出一只手去拿顾时瑾手的那把雨伞,“我来打吧。”
顾时瑾顿了一下,拥着她的手掌摸了摸已经被雨水淋湿了的西服,手里的伞没有松开,而是直接把伞身往温晴那边偏了过去。
温晴停住脚步站在原地,将身上的西服穿在身上,然后将扣子一颗颗叩好,伸手强制的将男的手里的伞柄抢了过来,紧跟着抬手拍拍顾时瑾的肩膀,语气傲娇的说,“抱我走。”
顾时瑾无奈的叹口气,淡淡的看了一眼温晴脚上的银色高跟鞋,任命的弯腰将女人打横抱起。
“下次穿平底鞋出门。”
“不要,显的矮。”
“那就穿那种斜高跟的厚底鞋。”
“那种坡跟鞋我不喜欢。”
“......”
顾时瑾想不明白为什么温晴喜欢这种细高跟走起路来看着就累的鞋,每次穿着出去吃饭走一半不到就会吵吵着累,而且还把脚磨得红红肿肿的,甚至磨破皮了还要坚持着穿,有一段时间他都想把她的高跟鞋全部都扔出去。
虽然不得不承认,温晴穿着高跟鞋显得腿又细又长,但越是这样他就越不想让她穿出去给别人看。
温晴刚刚长时间站立,已经让脚又酸有疼,这种漆皮的鞋子穿起来特别的硬,现在被顾时瑾抱起来不用走路,温晴动动脚尖让鞋子不在磨着已经磨疼的脚脖处。
女人脚上的动作幅度很小,但是男人还是第一时间看见了她细嫩的脚脖出已经磨得红红已经快要起水泡的地方。
顾时瑾看着一脸无所谓,享受着不用走路就可以前行的小女人,眸色微暗的磨了磨牙。
觉察男人的目光,温晴以为男人是嫌弃自己太重了,所以伸出搂着男人脖子的一只手安慰的拍了拍顾时瑾的肩膀,“你别这样看我,我已经体重很轻了。”
“快点,我们去吃饭,我早上就没吃饭,现在快饿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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