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陈越这个做主人的对客人不厚道,而且陈越早就习惯了。
杨瑞比陈越小两级,陈越第一次遇到杨瑞是在火车上,看到自己下铺那个白白净净的乖小孩,陈越不知道怎么就大脑抽风去跟人家打招呼了,可一聊居然发现这个小孩子和自己是一个学校的,都说了是大脑抽风,这种状况居然一直持续到了到了学校以后,陈越开始隔三差五往外跑,搞得舍友还以为他交女朋友了,可发现居然是个小学弟,为这事陈越还被嘲笑了好一阵子。
不过陈越倒是不在乎,他就觉得杨瑞这个孩子每天都形单影自己看了挺不舒服的,忍不住就把他拉了过来。陈越后来也想过,可能自己这个人天生就这样,小时候看到路边的小猫就很想抱回家,长大了遇到沈念这种生活不能自理和人类沟通有障碍的人就很想照顾一下(叶老大:死小子咋说话呢!找抽是吧!?),反正一句话,陈越这孩子总是同情心大泛滥。
不过虽说出发点是同情,可和杨瑞慢慢相处下来,陈越是真心觉得有这个朋友很好,再加上杨瑞从很小就一个人生活了,到了后来反倒是陈越被他照顾才对。
后来陈越大四出去租房子,杨瑞还被他以为自己做饭为拉到自己租的小房子里住了五个月,再后来,陈越毕业了,杨瑞出国了,两个人慢慢失去了联系。
陈越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杨瑞了。
客厅里的灯似乎太亮了,陈越抬起手想挡住刺眼的光线,但是灯好像很快又暗下来了,陈越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喝醉了。
浴室的门打开了又关上了,陈越坐在地上发呆,等到浴室的门再次打开,杨瑞一边擦头发一边走到自己跟前,陈越还是一动不动,杨瑞蹲了下来,看了看他:“学长,我洗完了,你是不是真的喝醉了?”
他的头发没有擦干,有些水滴都滴在地毯上了,陈越好像能看到那些水珠急速的下坠然后碰到毛茸茸的地毯最后快速消失,陈越想看看它去哪里了,没想到身体却不受控制的要和地毯来个亲密接触。
还好铺着地毯,不会很痛。
这是陈越失去意识之前最后想的。
杨瑞看着倒在自己怀里的男人,笑了。
就像,回到了以前一样。
☆、学长爱吃巧克力
似乎下雨了,雨滴有节奏的敲打着玻璃,陈越翻了个身,觉得那声音却变得更加清楚了,像催命一般跟在自己身后,单曲循环永无止境。陈越烦躁的睁开眼睛,却发现那不过是杨瑞在叫自己起床。
“学长,学长你再不起床就迟到了!”杨瑞今天没戴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干干净净的下巴上都没有陈越每天起床必须与之斗争的暗青色胡渣。嗯?杨瑞什么时候戴眼镜来着?
陈越有些迷糊,坐起来张口就说:“今天早上的英语课不去了!你去我们班替我答个到吧!”
杨瑞好气又好笑的看着他,慢悠悠的开口:“学长,上课可以替你去,上班可不能替。”
可偏偏陈越还傻愣愣顶着一头鸡窝坐在床上,杨瑞摇摇头,走出了陈越的卧室。
“早餐做好了,再不起来真迟到了。”
“早餐……”陈越猛地蹦起来,叫道,“我去!我还当我们上学那会儿呢!杨瑞!杨瑞都是你小子!一看到你叫我起床,我就回到了大学那苦不堪言起不来床的早上啊!”陈越一边摸过自己的衣服慢吞吞的穿上,一边絮絮叨叨没玩没了,索性杨瑞早八百年就习惯了,端正的坐在餐厅里帮他往面包上抹果酱,看都不看他一眼。
虽然嘴碎了些,可等陈越洗漱完毕坐到餐桌旁,看到一桌子说不上丰盛但总比没有强的早餐,就立马闭了嘴,光是往嘴里塞东西了那还顾得上唠叨。
看来昨天方默说杨瑞刚回国还没地方住自己就很豪爽的让他搬来自己家,还真是明智之举!捡到宝了!!陈越默默的在心里欢呼!
话说,自己上大学的时候还总是开杨瑞的玩笑来着,说他这么贤惠一孩子,要是女的自己早就娶回家了~~再看看坐在自己对面乖乖吃饭的杨瑞,陈越再一次感叹。
可惜呀!!——
~我是秋分的分割线~——
关于杨瑞之前的情况,从杨瑞自己和方默那边陈越算是了解了个大概。自己毕业的那年冬天,杨瑞就去了日本,在那边读了两年书之后,好像还进入了日本一家不错的出版社,他在那里工作一直到这个月回国。
陈越是挺奇怪的,那家日本的出版社自己也听说过,杨瑞在那边应该会有更好的发展,工作了几年应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