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厅里每人分一点尝尝。
公孙慕容很无奈,他原本打算留下边角的东西慢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才不好吃呢,真正好吃的是鸡头鸡脚鸡屁股,尤其是那个鸡翅膀。
中翅,是口感和味道最均衡的地方,它的味道不如翅尖和鸡屁股,它的口感不如鸡胸脯和鸡大腿,它的耐嚼xing不如鸡脖子,它的趣味xing不如吃鸡脑袋。
可是它能达到一定的均衡,现在却被分走了,还想着留下来,等娜拉莎饿了的时候用盐稍微焗一下当零食吃呢,哪怕烘一下也行啊。
或者是撕开凉拌个麻辣鸡丝,味道、口感也是不错的。
公孙慕容想的事情格尔斯大公一点也不清楚,他只喜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上的肉,眼下他有了借口去品尝其他几只鸡,当然要想办法让公孙慕容快点。
于是格尔斯大公问:“听说公孙你在一千只鸡当中选出十只,它们是否有着让我们难以理解的不同?”
公孙慕容马上去处理第二只鸡:“差不了多少,选鸡是选小的,然后看具体情况,十只鸡只是用的料有一点点差别,您尝尝。”
第二只鸡这时也处理好了,分下去。
剩下的和其他的部分依旧给仆人吃。
就这样,十只鸡吃完,四个人全饱了,仆人也吃饱了,他们除了吃鸡,还有大公不去碰的烤肉什么的。
格尔斯大公喝口酒,显得很满足,他承认他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比葡萄酒煎的牛排还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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