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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叔叔你保养的真好。”秦怡不但没有被吓退,反倒两眼反光,是看到拆骨肉的那种光。
强大如齐君临都感觉到一阵不寒而栗。
“叔叔,我们算是认识了,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海鲜烧烤店,我请客。”
……好热情。齐君临控制住表情,不让眼角不受控制的*。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开放了吗?
……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故事。齐君临礼貌的拒绝了秦怡的提议。
就在这时,一个大金链子小寸头肚子三尺肥油的大胖子率众而出,居高临下的看着齐君临,一幅要放狠话的样子。
……果然有故事,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敲诈吗?齐君临心中猜测着。
……还真是缘分,这样都能碰伤。齐君临认出了寸头胖子,正式前天,齐君临和齐百子到吃路边摊时,遇到的想要抢齐君临酒的胖子。这个胖子还是圣都会核心成员里面,唯一一个中途退出的成员。“勇”字的原来持有者。
寸头胖子脖子上的金链子是一件神奇物品,能够让佩戴者忘掉一段时间的记忆,项链戴的时间超过一段时间,失去的记忆将永远无法挽回。
这个原本有些文化功底的胖子,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大流氓,那里看得出知识分子的样子。根据张圣兰提供的资料,这个胖子还是本地高等学府毕业的大学生,在很多文学杂志上发表过文章。
“哥,好久不见,我哥忙啥呢?”原本气势汹汹的寸头胖子,一开口全都是讨好,卑躬屈膝的像一只加菲猫。
“你哥没来,不用害怕,我没他那么能打。”齐君临循循善诱。
“瞧您说的,你就是我亲哥,秦怡,看在我哥的面子上,我再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三天内不把本息还清,没人救得了你。”寸头胖子对秦怡放完狠话,转头对身后的小弟吼道:“还不去给我大哥准备一箱子冰饮,还有那边的小吃,没让给我哥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