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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公羊菽

因为秦菲菲要和亲的事,现在京城内进来了很多新面孔,本来安静平和的街道也染上了一股紧张的气息。

那些老百姓虽然不理政事,不过,人人都有八卦心理,都在悄悄地议论着此事。

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茶馆,客栈,酒肆还有赌坊等地了,这些地方人流量大,而且也是那些八卦专业户的联络场所。

秦菲菲好歹也是秦朝的公主,当今皇后的女儿,身份高贵显赫,虽然因为上次马车撞死人事件名声很臭,却还是值得他们关注。

都说此次和亲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关系到沧溟大陆的大格局,是大事件。

此时,来福酒馆内就有一群人正在围在一张木桌旁热烈地讨论着此事,酒馆内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这里虽然不是广陵城最大的酒馆,却是老百姓最喜欢的。

原因很简单,东西实惠,味道好,人美。

坐在东边那个小伙子身穿一件粗布麻衣,瘦长身材,脸上胡渣很多,一看就是很久没清理过了。

他将抬起左脚搁在旁边那张椅子上,一只破洞草鞋包裹着一只沾着泥土、灰黄灰黄的大脚。

他头上还缠着一条白巾,将凌乱粗糙,发色暗淡的及肩灰发挽起来,但是从露出来的几缕发丝来看,此人神经大条。

他左手端起一个酒杯,对着对面几人哈哈笑了几声,随即一饮而尽。

对面有个大汉也仰头饮了一杯酒,砰的一声将酒杯砸在桌子上,桌子好像有一瞬间的颤抖,仿佛随时能碎裂,

他伸手将桌子上那碟子里的花生米丢进大嘴巴里,边嚼着花生米边说道:

“秦朝这皇帝王八羔子要打我燕朝的主意,真是可笑!”

他叫司马雷,士农工商四大家族之一,主工,司马世家二公子,头顶上还有个哥哥,名叫司马渊,这司马渊的名气可比他还大得多。

倒不是说他比他厉害,只是因为一年前跑去殷朝有幸见到殷朝大祭司纪无心施法,这一看就看上眼了。

然后从早到晚,不分昼夜地守在人家门口,只为了见人家一面。

不论下雨还是下雪,风雨无阻,在殷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传为了笑谈。

但是殷朝老百姓

早已司空见惯,追求纪无心的人不计其数,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大的小的美的丑的,书生、商人、农民、工人,无不闻风而来。

司马渊算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因为他长得太壮,跟一头牛似的,下雪的时候不走,在雪中被埋了三天三夜,路人经过以为纪祭司从远方原来一个冰雕,装点门面的,并不知道是个大活人。

这司马渊在三天后夜里被路过的酒鬼踩到,然后人们才知道是他,轰动一时。

因为在雪中埋了三天三夜的人竟然没死,还有比这个更令人震惊的吗?

那可是寒冬腊月啊,且不说埋了三天三夜,只要站在雪中都能冻掉一只耳朵,经过此事,司马渊之名便永远被殷朝百姓记住了,是个硬汉!至少可以体现出他的一片真心了。

而司马雷和司马渊不同在于他更加谨慎,更加聪明,做事情有条有紊,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粗心大意。

他长相彪悍,同样是不修边幅,胡渣已经长成树林了,粗粗壮壮凌凌乱乱,一看就很扎手。

左脸有道疤,看疤痕像是火烧的,就像一条蜈蚣盘踞在他脸上,要不是这些人早已见惯,第一次看见的人难免不会吓一跳!

“老雷啊,这秦朝皇帝想跟谁联盟关你屁事呢,你们司马家族又不靠燕朝活,燕朝即使败了,也不会连累到你们的。”瘦高男子语重心长地说道,饮了一杯酒后还想再去倒,发现倒酒有些麻烦,干脆伸手去拿酒壶,却被右边一人按住了手。

“你小子想干嘛?”瘦高男子眉峰一蹙,闪过一抹怒气。

他抬头看向的人是个瘦瘦弱弱的书生,白白净净的脸蛋,一身书生白衣长袍裹身,头上系着一条蓝巾,书生气十足。

他将一把绘着白梅的扇子一拢,收回,随即淡笑道:

“我们来秦朝还有事,不能喝多,喝酒伤身。”

“去你的,啰嗦得像隔壁家的麻婆一样,爷爷我就是想喝酒,你管不着!”瘦高男子脾气比较冲。

他叫公羊菽,殷朝人,农民出身,平时除了种田就是喝酒聊天各种八卦,为人大大咧咧,不拘礼仪。

没什么朋友,司马雷和书生算两个,若是细细算来,纪无心

也算一个,不过纪无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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