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据我所知,仅北京作协的专业作家当中,就有20来人曾经“触电”,只不过他们比我觉悟得早,“跟电影离婚”比较果断而已。
为什么谈到果断?因为咱中国人喜欢“劝合不劝离”。电影界的朋友没少劝我,“你的剧本成活率够高的啦!”“凭良心说,你还是个幸运儿哩。”“改行写小说,就那么容易?”“还是当两栖动物好!为什么轻易放弃阵地?”而我与电影也还是藕断丝连,被劝得动了旧情时,又写两个剧本,只有一个拍成电影,一个改拍电视剧。
不知为什么,电视剧的婆婆少得多。也许因为它是个新兴的剧种吧,发展迅猛,遍地开花,还没有来得及给自己设置那么多婆婆。而且它的观众面远远超过了电影,于是我又写篇短文《跟电视结婚》。当然,小说的婆婆最少,责编、主编,两个人点头即可发表,所以我仍然以小说创作为主。
前两天有人约我写一部“定向”电视剧(表现他那个行业的,他们投资)。谈判当中,我向他吐露了对于婆婆的看法:从前的婆婆有权,现在的婆婆有钱,我辈编导人员既无权也无钱,当儿媳妇理所当然。请相信,鄙人绝对不是不要婆婆,而是害怕拥有多方面、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婆婆们,尤其害怕婆婆们下达的指令性意见不一致。我只希望能遇上一位敢拍板、敢担责任的开明婆婆。这点私心,昭于天下,欢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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