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刘德鑫未踏入高中生活门槛前,他并不喜欢篮球。在世勋看来,打篮球的人,是很粗鲁的,一激动,脏话连篇,输了球,也还是脏话连篇,所以世勋不喜欢篮球,因 为世勋以为是篮球,才让他们出口成“脏”的。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原因,世勋害怕看到血,更怕闻到血的腥味。血,让刘德鑫有种窒息的感觉,而在球场上,一抢球, 一不小心,很快就有人受伤,擦破皮是小事,可骨折呢?智让不明白当一个最爱篮球的人,因打篮球而受伤,听见医生告诉他,也许,你这辈子再也无法打球的时候, 他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也许那一刻他会恨篮球,是篮球让他失去了双腿,可是,敏感时期一过,他还是会因为无法打球而感到空虚,还是会时时刻刻地想念自己在球 场的风姿。他,还是无法真正地痛恨篮球,即使那是让他失去双腿的罪魁祸首,所以,世勋不喜欢篮球,因为他以为是篮球,让充满朝气的少年变得颓废。
是她——吴倩沁,那个不时出现在球场的身影,让世勋喜欢上了篮球,甚至可以说,他爱上了篮球;让世勋知道,其实篮球很吸引人,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把篮球当作自己生命的 全部。世勋开始把篮球当作他最爱的书,细细地咀嚼,品味其中的甘甜。世勋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对篮球的讨厌转变为对篮球的爱,只是在初次看见智让打球的身影的那一 刻,便深深地着迷了。在智让身上,世勋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篮球灵动的生命的气息,看到了人与篮球完美的结合,虽然她打球不按规则。从那一刻起,世勋再也无法对篮球视而不见。他的身影, 他的脚步,开始在篮
球场上漫游,直到球场再也无法忽视世勋,直到把自己的痕迹深深地烙印在球场上。
对篮球的爱,让世勋有种让心灵重生的念头。以前,总是不断地在雨帘里读着李清照的词,陆游的诗,学着体味他们那无奈的心境,学着体会社会的冷暖无情,尝试着 咀嚼他们对爱情,对国事的种种感受,也许是有所感触吧,让世勋变得有些忧郁,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倒有了几分历史的沧桑味道。而篮球,让世勋看到,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精彩,青春可以如此挥洒,生活可以如此的不平凡。也许是到了世勋走向新生活的时候了,也许,篮球就是他的守护神给他的一种指点:我该换种生活方式, 该换种生活态度了。而智让,也许就是世勋的守护神,也许是世勋的守护神派来指点我的人,谁也说不清,但世勋知道是吴倩沁的出现,让他的心灵得以重生!
重生后的生活,显得惬意多了,也让人得以松口气,肩上的担子也明显轻了。游戏,不再是他唯一的最爱了,虽然世勋还是那样地喜欢网游。篮球与游戏并进,成了世勋的最 爱之一。每当世勋心情郁闷时,他不再对着电脑发呆了,而且会跑到有篮球的地方,当一名忠实的观众,看着别人挥洒青春的汗水,看着别人打球时那一脸满足的表情,仿 佛篮球就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世勋的心在篮球的感染下,开始升温,剧烈地跳动着,跟随着篮球一弹一投有节奏的韵律畅游在篮球的国度里。
其实智让一直很怀念与朋友们的篮球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想起那一百多个奋斗的日日夜夜,还有更多的,比如梦想,比如激情,当然更更
多的是一些琐碎的回忆。记得一开始班上有人找智让商量参加学校的篮球赛时,智让挺不乐意的。一是因为智让这人天生骨头懒(虽说张妈妈他们那辈人都说:“张太太,你可真有福气,哟,女儿长这么高了,体育高才生吧!”此言差矣。每到这时,张妈妈就极其意味深长得望着智让,智让怎么看怎么觉得妈妈那是恨铁不成钢。)二是智让的篮球底子哪上得了排场?我就只有投篮命中率及那架势比较取悦观众,因为那时世勋还没教她篮球的规律。三就是怕误了学业。
而后来又让智让义无返顾地参加篮球赛的原因是别人的推波助澜,以前智让总是海吹,以灌篮高手女生版自居,他们自然真把我当诸葛亮来“三顾茅庐”了。自己捅下的大漏子还得自个儿补。而当智让看到那些男生们很积极得为她们筹划着什么,心里就特温暖,就更加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去不懈努力一番。
智让和五个懂篮球的好盆友,6人组成的女子篮球队马上就被肯定了实力。轰轰烈烈的篮球革命就此开始。
6个人在一次次的练习中很顺利地过了磨合期。智让记得那会儿智让和老二每次都是不约而同地说到“某某课不去了好不好?”“打球去!”然后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练球。她们翘过化学、物理、历史等等等等课,就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