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认认真真听起了白爱依的讲课,一边听一边记录。
当然,沈斯身边的同学也大都如此。
看来,白爱依是真的受欢迎。
但相比之下,他什么都没准备,就显得太过不堪。
一个上课不带书不带笔的学生,大概有千分之一的几率会被人认为是记性太好不需要这些吧。
尽管沈斯是那样的人,但一般人却不会这样以为。
“同学,我多带了本子,要不,给你用?我这里还有笔。”
旁边女生大概是看他实在窘迫,就想要对他提供帮助。
沈斯原本不想答应,可明显那女生好像更紧张,他就接了过来,说了句谢谢,之后也没再说话。
可是旁边女生却低着头傻笑了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公开课结束。
沈斯将笔记本和笔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旁边女生,再次说了声谢谢。
“你,没用?”对方当然 要表示疑惑。
沈斯默默说了句,“我记住了。”然后就越过众人,匆匆离开。
因为乔知画刚发了消息过来,告诉他下一个地点,她要去体育馆,有篮球比赛。
只是,他刚才的一系列举动,已经不被人当做普通人了,既然不是普通人,又长得这么帅,在F大这样的校园里,当然不会被人轻易放过。
很快有女生追上来问他要联系方式。
“帅哥,你是管院哪个宿舍的?我认识好几个管院的。”身边一个染着棕色长发的女生一直追着他。
沈斯一言不发,目标明确的要往体育馆去。
女生倒是穷追不舍,“你叫沈斯是吧,我记住了,今天有篮球比赛,怎么,你是队员吗?中午我请你吃个饭犒劳一下你怎么样?我还是校拉拉队的呢。”
她说着,自我骄傲起来。
沈斯加快了脚步,很快将她甩到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