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长,他们就是站着不动,都会耗尽体力。
要是在炎热的天气,他们战斗时间,从穿上盔甲开始算,最多半个时辰,因为全身包裹在铁甲内,汗水像是雨水一般,他们挑战场环境。
嬴无忧穿着鳞甲到处走动,其实什么也做不了,阿姆集带着人,只是冲击一番就被包围,最后束手投降。
看到到处都忙碌的身影,他有时候在想,古代战争,是不是太容易了些。
什么比不厌诈,什么排兵布阵,还有一些大战役,是不是人们夸大其词,怎么自己打起来,怎么就这么轻松。
“公子,刚刚审讯,陆家的陆明还在郫县,躲在一处黎家的庄园,那里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也只有一个, 所有物资也都藏在哪里。”
听到有人突然汇报,关于陆家的消息,嬴无忧明显还没未从,自己的统帅之才,幻想中回过神来。
接着又问了一遍。
阿姆集正垂着脑袋,进来几个人,对他再次搜身,然后,就带他来到一处大帐。
一个身穿黑色王服的年轻人,站在正中间位置,边上有几人拱卫着他。
年轻人好似有点神不思属,边上的人也未提醒他,只是等着他回神。
这个年轻人,就是打败他的蜀王?
真是年轻俊朗,看着像是一个长期,身居高位的王者。
不,他本身就是王者,只是还太年轻了些。
身上上位者的气势,比起部族的兄长不知道强了多少。
阿姆集啊!
阿姆集。
你真是被小小的利益给诱惑的昏了头,大秦随便一个将军,都不是整个部族可以抗衡,竟然,还敢招惹一位王者。
“阿姆集,拜见主人,愿做主人的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