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世,是与在京北时不太相同的程征。
就像现在,他西装笔挺地站在几位欧洲佬之间,长指之间夹着根雪茄,薄唇边带着浅浅的,有几分威严又有随性的笑,深邃的眼眸既柔和又犀利。
无论是他的身型还是相貌,都一点不输这些白肤色的欧洲佬。
这是上位者才有的从容,还有野性。
大街上,豪车前。
合作人之一的白人男笑着邀请程征,“cheng,去嗨一下怎么样?”
男人是德国人,名叫leon,说的是德语。他说的嗨一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毕竟这里有红灯区。
程征略显慵懒地抽着雪茄,笑了笑用德语回他:“不用了,我对这个没有兴趣。”
leon笑他,“认识你这么久,我发现你只对钱有兴趣。cheng,你不会喜欢男人吧?”
程征笑笑没说话,leon觉得他真的太没意思了,就挥挥手上车走人了。
程征身旁的女人还没走,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金发碧眼,成熟又性感。
她叫露易丝,是先前在程征和陆凌妃打电话时,和他聊了一会事的法国女人。
西方人有一种自信的美,露易丝撩了下齐肩的金发,蓝眼睛有意无意送着秋波,笑容大方,“cheng,一起吃晚餐?”
程征没接收她眼里的暧昧信息素,“抱歉,露易丝,我约了人。”
露易丝没在意也没沮丧,她耸耸肩,“ok。”
先前和他握手时,露易丝注意到了程征右手掌的伤疤,她对他更好奇了,便问:“cheng,你手掌的是枪伤?你以前是什么职业?”
程征随口说:“修理工。”
露易丝被他的话逗得哈哈笑了,她摇了摇头,“我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中国人。”
她笑着又说:“cheng,刚才你讲电话时很温柔,她是你的谁?”
这个问题倒是令程征嘴角微微勾了勾,“一个调皮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