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润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叶蓁蓁抬起头,两颊红润,肤质细腻。
刚要张嘴说话,汗水落在卷翘的睫毛上,迷了眼,抬手去揉,林维崧快速递过一方深蓝素色手帕,“别用手,用这个!”
“谢谢!”叶蓁蓁擦好眼睛,又察看了脚后跟的伤,流血的地方已经开始肿起来了。
身边陆陆续续有其它人从身边跑过,用探究的目光撇着叶蓁蓁和林维崧。
叶蓁蓁很清楚那样的目光代表着什么,遂急忙站起来,不想节外生枝。
部队里的人都知道,女兵和男兵是两条平行线,不能有交集。
“今天谢谢你,我先走了!”叶蓁蓁说完就要往前跑。
林维崧抬手拉住叶蓁蓁“你的脚后跟的伤不轻,把鞋脱了吧!我送你去医务室!”
叶蓁蓁听到最后一句,被吓到一跳,连忙挥手“不用,不用,不用,谢谢你,我真的要走了,我们这样被人看到不好!”叶蓁蓁低头咬唇,似乎极力隐藏着某种窘迫的神情!
哦,原来她在意的是这个!
林维崧低头沉默了几秒钟,同样看不清表情。
当再次有人跑步经过两人身边时,转而拿起旁边的篮球,客气而疏离地大声说:“我的球落在这边了,我来捡一下。同志,谢谢你刚才帮我拦着球!”说完转身向球场走去。
叶蓁蓁望着林维崧的背影有点发愣,只听耳边隐约传来一句“磨脚的鞋不如不穿!”
叶蓁蓁总觉得这句话,话里有话,却大脑一片空白,想不清什么意思,正伸手要把鞋子脱掉时,发现手心还握着那一方深蓝手帕,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