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国打工,加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以白人为主。
两人经过七八年的打拼,攒下钱盘了一爿店铺。
自从开了杂货店后,可以说每天和这里的小偷们斗智斗勇。
加国有一项法律叫做公民逮捕法,其内容是详细规定了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但你如果根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境某些时候就会和在华国进行正当防卫一样有些困难。
具体到超市中来说,就算某个人在你眼皮底下拿了货架上的物品,拆了包装,放进怀里。
你明知道他这样做,极有可能是零元购行为,也只能干瞪眼,不能把他怎么样。
只要这个人没出店铺门口,这个人就有可能付钱。
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他怀里揣着东西,走到门口,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因为他有可能只是忘了付钱,说不定站在门口的时候,就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会折返到收银台付钱。
只有他的脚踏出门口的那一刻,你才能合法抓捕他。
这就叫公民逮捕。
重点来了,在这个关键时候,你一定注意时机,在他抬起脚到落到地面之前抓到他,否则店主就是违法逮捕。
只要他整个人出了店门,店主就不能再实施逮捕,只能报警处理。
鉴于这个时机是如此难把握,而加国的零元购事件如此频发,事后报警不能说聊胜于无吧,只能说没个屁用。
当然,实际情况是,鉴于偷东西的人,大部分文化水平低,基本上也是个法盲。
当他们过了柜台线,店主基本上会实施抓捕,让他们交出偷的物品。
这么来看,今天华清夫妇在店里抓人已经涉嫌违法,好在当小偷的人,大部分自知理亏,也不会真的闹到法院。
问题是,像小型店铺,柜台线离门口本就不远,小偷们如果身手敏捷,几步就能冲出店外,别说抓了,你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