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身上也更加肮脏,蜷缩着身子,眼皮一塌一塌的,耳朵也虚弱地抖动着,警惕周围的声音。
见到杨啸到来,小柴犬忽然来了精神,拖着虚弱的身子就朝着他走来,那眼里焕发的光彩,杨啸很熟悉,就好像见到主人的眼神。
这一刻,杨啸明白了,这几天柴犬都在桥底等着他,哪里也没去,这狗已经把他当主人了。
我听到这里,看了一眼那只断了腿的柴犬,叹道:
“如果你当时没及时去看它,估计它可能会为了等你把自己饿死在那里。”
杨啸苦笑一声,点点头,道:
“没错。”
“那后来呢?”李乘风正听得津津有味,被我突然打断,有些不高兴。
杨啸目光落在柴犬身上,声音中带着无限的温柔:
“我又买了一根火腿肠给它吃,本来我想直接离开,大不了每天给它买一根火腿肠,这点钱我还是出得起,但没想到这小家伙当时就不吃火腿肠了,连滚带爬也要跟上我,我踢了它几脚,它还要继续跟,我本来是不愿意养狗的,但见它这么可怜,实在忍不住,就把它带回家了。”
之后杨啸发现养条狗也很不错,至少每天下班后,一进家门,面对的不是空荡荡的房间,而是有一个家伙会趴在门后等你回来,尤其是打开门的瞬间,它摇着尾巴兴高采烈地趴你裤管。
吃完晚饭后,也不用空虚的靠游戏打发时间,而是可以牵着它出去遛遛弯,以放松的心态去呼吸外面的空气,总算活得有个人样了。
这种生活,对于一个漂泊在大城市的孤单青年来说,无疑少了些许孤单,多了些许热闹,至少感觉自己不再是无依无靠的了。
狗把主人当成了生命中的全部,而人在那么一瞬间或许把狗当成了家人看待。
李乘风听到这里,叹了口气,道:
“年轻人,不容易。”
杨啸苦涩地一笑,继续讲述后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