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中,李斯开始写日记。
【第一天:无聊】
【第二天:无聊】
【第三天:素素姐拿来了一堆薯片】
【第四天:薯片吃完了,无聊】
终于到第五天,李斯忍无可忍,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
既然连手机都不能玩个痛快,我写书总可以吧?
他冲进院长室,让冯素拿来笔记本和笔。
冯素搬来厚厚一摞笔记本,好奇的留在病房,想看看李斯要写什么。
李斯坐在书桌前沉思许久,终于动笔,写下第一行字。
《血字的研究》
冯素就站在一旁,看李斯仿佛完全不需要思考一样,刷刷刷往下写。
一页页纸被黑色的方块字填满,渐渐的,她看得入迷,情不自禁的坐了下来。
这个故事不同于现在流行的任何一种题材。
一位叫华生的军医与名为福尔摩斯的侦探结识,他们遭遇了可怕的谋杀案,并开始着手调查。
令冯素最痴迷的,是福尔摩斯展现出的那种能力。
就像书里说的,一个富有观察力的人,能从一滴水推断出整个瀑布的存在。
等到李斯落下最后一笔,伸伸懒腰,冯素很不满:“为什么不写完?我还想知道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马车夫。”李斯说。
冯素呆住,张口结舌,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接下来一个月别想吃到一片薯片。”
李斯赶紧求饶:“别别别,这才第一个案件。后面还有很多,我抓紧写出来给你看。”
这还差不多,冯素把李斯的稿件小心收好,然后问:“这部作品叫什么名字?是《血字的研究》吗?”
李斯半点没犹豫。
“不,它的名字是《福尔摩斯探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