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家族的姓氏,而他又看到了莫里亚缇家族的这座房屋,那么他一定会认为,我的确只是路过那里。
因为上层社会的人,是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样的,就算在舞会中当众死去一位贵族,也不会影响闹剧的继续进行。
追求闹剧这件事本身就是上层阶级的爱好以及‘特权’,比起新颖的歌剧,一桩发生在首都的离奇惨案反而更能吸引贵族们的视线,就算来了兴趣去看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倒不如说,如果一个人的死亡居然吸引不到一位贵族的目光,那这个人在伦敦的存在价值未必高于铺路的地砖。”
“好吧,我懂了,这病态的社会迟早该完蛋。”
爱伦·坡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评价社会的状态是受益者的特权,而大部分的底层人,比如那些作为基石都不够格的贫民,他们是没有功夫来感慨社会的。
高处的人一边享受规则带来的利益,一边代替低处的人感叹其规则的不公,以此来表示自己是有多么地关心普通人,转而心安理得地继续享受。
‘我已经发自内心地为他们感伤过了’
所以什么都不用做。
“这是一个并不值钱的金戒指,一个从各方面的理由上都不应该出现在犯罪现场的东西。
案件的死者伊瑙克·j·德雷伯并不是一个专情的男人,他和大部分有钱的男人一样,喜欢...用自己的资金去慰藉那些陷入了情感困难或者是财政漩涡中的女性。
当然,你并不在现场,不知道这件东西到底是我从哪找到的,不管是直觉还是分析,我都确定这是犯人在杀死了德雷伯之后,于激动之中查看他是否的确死亡时掉落的对他而言极度珍贵的东西。
因为他将这件饰品带在身上,一件并不必要的物件是不需要在杀人的时候携带着的,因为那有可能使自己暴露身份,但犯人带了,这就意味着这件物品关系到他和死者。
而他明明带着这枚戒指,却又没有把它戴在手上,这意味着这枚戒指所代表的女性多半是和犯人有婚约关系,但是并没有如实完成的。
而他将戒指放在了一个在犯案的时候会掉落的口袋,这意味着犯人希望这枚戒指代表的那个女性看到德雷伯的死亡,当然这一部分则关系到心理学,要讲明白很费时间。
总而言之,这枚戒指代表的那个女性,很有可能是犯人原本的未婚妻,两个人彼此相恋了,而且以这枚戒指定下了婚约,但是在婚约执行之前,女方就被那个美国人给带走或者玷污了,因此犯人才会在犯案的时候带上这枚戒指,却不佩戴这枚戒指,甚至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将它放在一个会掉落的位置。
所以犯人一定会来取这枚戒指,因为它的重要性对于犯人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他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