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鸟起源于蜀地,通体五彩,不罕见也不常见,挑食,只喜欢一种带有异味的谷物。这种谷物用平常的花肥及大米便可制作。
月足,我再次踏入淳王书房,让他暗查芙州内养殖雀鸟的商家或者住户,特别是一种只食有异味谷物的蜀地彩雀。顺藤摸瓜,倒是将绛红身后金正的金主摸了出来。至于她传递消息的方法
,也不过将她精于刺绣撰刻,将从淳王枕边听到的小道消息篆刻在饲料上,那彩雀食之,再被府外真正的主人开膛破腹取出消息来。
淳王在得知确切的消息后倒是没有大多意外,只是兑现承诺,让我做了他的近侍。至于绛红姑娘,淳王也未动她。想来淳王一直未曾信任过她,也是,女人比不过男人铁石心肠,她断然以为淳王对他有情,而我作为旁观者,才知那是假象。
☆、第 59 章
淳王出宫以后身边使唤的人换了大半,我大多不识,只知道他的贴身侍卫叫张虎,此人生得相貌堂堂,虎虎生风。至于他的智囊则是一名叫华三的先生,这人样貌平凡,走在街上如我一般泯然众生。也是,并不是人人都如顺公公生得那样绝色。淳王将我介绍给他们时,他们略加意外,我只是做小伏低。淳王也解释,我曾在宫中伺候他,忠诚不二、心细如发,正好在他身边缺个伺候饮食起居的人。
虽然我其貌不扬、身有残疾,但是我这个女性角色的出现还是让周围的人颇意外。特别是绛红,得知我又被重用,也就三番四次试探。我也不似以往那样不懂应对,只是一味口径,说是淳王不舍她劳累,又不愿再多近女色,只好差使平庸的我。话里话外,也是加重了淳王对她不一般的情意。绛红满意而去,脸上有常见红晕,一如以前为情所困的我。
淳王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新年伊始,闽南太平安逸,他还是每日去兵营校场,视察军纪、操练武艺。我也每日随他奔波,并不知累。想来从京城一路走到闽南,我的娇弱之气全全离去,只剩下石头一样的我吧。
除了增进武艺。淳王也会与华三探讨一些时事,他们二人并不避讳我。我也从不插嘴,是啊。我在深宫待了十来年,除了一些女儿心态、人性炎凉,我并没有学到多少。我的眼界不够开阔,我的思维不够敏捷,但是我愿意学,愿意一点点积累。用别人难以超越的勤劳来填补我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