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后面的林有容,闻听余欢这一番话,帽檐遮掩的眼底,悄然泛起了晶莹的光芒。
她微微低下头,贝齿轻咬嘴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感动。
梁翘泊看着窗外,景致如幻灯片般飞速掠过。
他了然地点点头,微笑地说道:“我之前听了《归途有风》的编曲,不得不说,你的水平,我非常认可……”
余欢耳朵竖得老高,巴巴等了半晌,见他没再补充,也没给个确切答复。
他趁着等红灯的间隙,迅速瞥了一眼梁翘泊,见其手指搭在窗框上轻轻叩击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暗忖自己话说的这么明白,便也识趣地暂未出声打扰。
暮色渐浓,路灯洒下昏黄的光晕,将车身的影子拉得时长时短。
车内一片静谧,只剩下暖风通过扇叶的“呼呼”声,以及车轮碾过路面的沙沙细响。
梁翘泊叩击着窗框的手指突然一滞。
他微微坐直身子,轻咳一声,打破了这持续的缄默。
“这样吧。”他的语气轻松中又带着一份因疲惫而生的暗哑,“等林素正式进入节目筹备阶段,我们可以一起探讨适合她的选歌方向和编曲风格。你这样才华横溢的音乐人要来,我是双手欢迎。”
余欢听见这话,心底跟脸上俱都泛起笑意,忙不迭道谢:“谢谢梁老师!”
“不用这么客气。”梁翘泊微微摇头,“这个舞台,就需要像你这样充满创造力的音乐人。”
“梁老师,你太过奖了。”
梁翘泊闻言轻轻一笑,目光不经意间瞥了一眼余欢的侧影,突然有些慨叹地说道:
“我年轻的时候,歌星都在翻唱霓虹的曲子,直接拿过来填上歌词,简单得很,而且红得快。家驹有句话,说的是‘香江只有娱乐圈,没有乐坛’,而夹 band是最没有出息的,不可能会赚到钱。”
余欢仔细聆听着梁翘泊那带着独特港味的普通话。
他心里清楚,‘夹band’这个粤语词汇的意思是组乐队。
黄家驹和梁翘泊年轻时,同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白天他们是推销员,正经地卖保险,晚上则一起玩音乐。
作为志同道合的好友,他们都坚持做原创。
黄家驹组建了‘Beyond’,梁翘泊则组建了‘浮世绘’。
余欢稍作思忖,随即颇为熟络地笑说:“然后,梁老师,你跟黄家驹老师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都组了乐队。”
“嗯。”梁翘泊点了点头,满脸都是回忆的神色,缓缓说道,“当时香江满大街的口水歌,家驹他们做的摇滚风格已经够小众了,我们的风格还要更小众。在那么一个黄金时代、香江乐坛最巅峰最辉煌的时候,我们却成为了小众音乐,一直不受大众欢迎……”
说到这里,梁翘泊突然话音一顿。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微微侧头,看着余欢的侧影。
眼中的困倦此时消弭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满目的赞赏。
“我听到你那么前卫的编曲手法,甚至还在歌曲里面加入了 rap元素,你这种突破性的尝试,真的让我很受触动。那时候,我们也想打破常规,做出不一样的音乐,可时代的局限让我们走得很艰难,最后只能无奈解散。《归途有风》在整个华语音乐的范畴内都显得与众不同,我是真心希望它能取得成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