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
贾东旭看着母亲不知道该说什么:
“妈您怎么还真把钱借给那新来的了!合着五十块钱就换回来这么堆破烂?”
“什么新来的,人家有名字,叫王鸿涛!以后别一口一个新来的,省得人听见怪咱不讲究!”
听贾东旭这么说贾张氏不乐意了:
“还有,我那钱是借人家的,不是给,要还的!你看这借条还在妈手上呢!”
“你看!”
“妈借出去五十块,他还主动多写了两块钱利息!这人够实在吧?”
说着贾张氏把借条递给贾东旭:
借 条
我王鸿涛今借张小花五十二元钱,约定三十天内归还。
1961年9月22日。
(此借条一式两份,由债务双方分别保管,不可重复讨要)
下面按了贾张氏、王鸿涛两人的手印。
贾东旭看着借条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