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齐娜帝国的魔导科技发展的比较快,但这最终还是服务于高精尖产业,还没有真正普及民用。伊莉雅时常使用的魔法石耳机,或者魔导车,这些东西都是还没有被广泛使用的存在。别说什么普通人,就算是普通贵族也没有用这些东西的可能。因为这些东西,大都收在魔导研究所里面,只有特别重要的贵族和有功之臣才有可能使用。
有人可能会问了,诶,那伊莉雅不是离开了吗?她的车还在昂斯市,不是可以使用的吗。但是很可惜,不能,至于原因嘛。之前艾洛德曾经有一小段对话,现在放出来看一下。
“伊莉雅的车还在不在,她现在不在这里,如果她的车能用的话,不如就用那辆车来运送信件吧。之前她曾经说过,这辆车比魔兽跑的还要快那么一点。”
“不,艾洛德大人。教士们整理圣女大人存放载具的房间时,那辆车早就已经消失了。”
于是,这名叫做洛马斯的少年,只得忍辱负重骑上一匹快马奔往最近的驿站。距离到王都一共有六个驿站,多数都在有水和森林,植被丰富河流充盈的地点。这里方便草食性的驮运兽饮食,而且良好的环境也方便人们在这里工作。唯一有些缺点的就是,有些驿站距离乡村更近,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对于这个习惯城市生活的少年来说。
“市长先生真是的,给我派的第一项任务就是送信。说起来为什么我们没有专门的送信员呢,难不成他们都工作去了吗?人手不够的话,我先忍一下吧。这一趟可是值好几块呢,走这一遭能够获得这么多的金钱,这工作也算值了。”
洛马斯收起心中的小小不满,继续向前疾驰而去,他已经度过了第一个驿站,将自己所骑的骏马换成了驯化完的地龙,这种魔兽无论是耐力还是速度都要远胜于战马。它身上虽然只有极微小的龙族血脉,但也足以让它发挥力量了。
“快跑,小龙,再快一点,争取三天之内跑到王都。好像下个驿站有飞龙来着?”
两个驿站之后,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了。地龙的速度果真非比寻常,它们迁徙时的速度也莫过于此,现在一看真是让人长见识。不过洛马斯还想要更快,他可不打算仅仅让这种速度束缚了他的梦想。在下一个驿站里面,有着能够飞行的坐骑存在。
“小弟,你真的能够驾驭双足飞龙吗?不不不,我可不是说你会伤到它。以你的能力,都咬不破它的蝙蝠一般的皮膜。你还是不要那么逞能了,要不要骑独齿虎?上了嚼子的,不伤人,还有保护主人的能力,比地龙跑得快,考虑一下?”
长者两撇小胡子的驿站主管好心的提醒着洛马斯,在他看来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还无法驾驭双足飞龙。虽然这种生物身体里面的龙血也不够浓,但它已经具有了显然的龙形,一般人还是无法驾驭的。而主管刚才给他推荐的,也是一种魔兽,战斗能力更强的独齿虎,能够驾驭这种坐骑已经是能人了,但洛马斯执意要双足飞龙。
没办法了,这小子一定要被龙摔下来。不过问题不大,驿站里有相当多的后生,能够驾驭飞龙的也不多,在这小子休养身体的时候派个别人把信函送去吧。毕竟这是昂斯市长发的直通王都信函,一看就是要上报皇帝的,这可不敢怠慢了。
这就是小胡子主管的第一想法,在他看到这个执拗的少年攀上飞龙的背之后产生的。而第一眼看到的事实也确实如此,没有了束缚的飞龙一跃冲天,在空中做了个漂亮的转体两周半。如果是第一次驾驭飞龙的骑手,一定会被甩下来的。小胡子主管也是这么想的,他已经开始准备到周边寻找摔成半身不遂的少年了。
不过,他并没有找到这名少年,甚至并没有找到双足飞龙。因为根据飞龙身上的魔法刻印判断,这飞龙在向另外一个驿站飞去。难不成这个小子真的驾驭了飞龙?小胡子主管感到十分惊讶,不过又感慨于后生可畏,看来自己也要更加把劲了。
终于,在两天的空中飞行之后,洛马斯来到了皇都驿站。在前几个驿站停下时,都有种从天上到地下的不协调感,但是到王都之后,他就很明显的感到了自己的适应。莫非自己真的是个小天才?之后也向这方面发展吧,他逐渐喜欢上了双足飞龙,希望还能再乘坐几次。
“这就是昂斯市来的直达文件吗?看你这么一位少年,居然要用双足飞龙这种东西来快速抵达,看来我们也要加快魔导交通工具的量产了。不过,看得出来你们是真的遇到了什么难题了,朕问你,你们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要如此火速的送来信件?”
由戴安斯皇帝亲自接收的信函,这时洛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