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头金发,还有那道背影,霍宁宁的脑海里闪过熟悉的影子。同样是金发,同样是那那道背影,但是心却不同了。
(“你少管我,关你什么事, 好不好轮得到你来管!”)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幕,那个让她后悔至今的一幕。
要是没有曾经,就不会有现在。
她真的很后悔,后悔做了这种事,本来他们有机会变得更好,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最终,也是有缘无分。
余凛娜可能忘记了,可是霍宁宁没有忘记,她一直都知道余凛娜是谁,也知道她的家底,更知道她无父无母的身份。打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人家是谁,她一直都知道,只是没有说出来。
小的时候,霍宁宁家里来了一个孩子,而一切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那个金发的小女孩进入了她的生活。
但这个小女孩也就在她那住了一个月这样子,很快她就退出了人家的生活。
霍宁宁再次见到她,是上高中的时候了。
从校园里看见她的第一眼她就知道,她就是余凛娜,那个混血女孩。她很想上去说话, 很想跟她搭话,很想跟她变得要好。但她终究是没有那个勇气。
到了高三,偶然的机会让她跟余凛娜同班了,加上余凛娜跟她的好友方嘉凝关系处的不错,借着这层关系,她开始接近人家。然而她们的关系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一直很尴尬,而且余凛娜对她也不热情,总是在回避她。当然也是因为霍宁宁太着急的原因。
“凛娜,我们去喝点东西吗,我请客,带你去喝最好喝的东西。”
“别再对我有非分之想了,我可是女的,懂了吗。”
“我才不会有那种想法!我也是女的!”
想跟她在一起,想要重新和她做好朋友,哪怕人家早就已经忘记了,可她依然还记得清清楚楚。
她最后悔的事就是说了那些话,要不是那些话,一切都会保持原样。所以从那天开始,她再也没说过伤人的话。
可是,这已经无法挽回了,已经回不去了。
“霍宁宁,不是要带我去吗,在哪?”
“等一下,我现在就过来。”
方嘉凝看着他们俩,不禁松了口气,看样子还是挺顺利的。
其实霍宁宁在跟她说明了她曾经跟余凛娜发生过的事的时候,她还是不愿意相信的,但霍宁宁毕竟不会随便骗人,她还是选择了相信。霍宁宁也请求她帮她修补跟余凛娜的关系,而方嘉凝答应了下来。
虽然是这么说,但要帮人家可没那么容易。幸好他们之间还没发生大的矛盾。
某个单身公寓里,安静的房间里只剩下敲键盘的声音,以及 电脑灯光闪烁的声音。窗帘被拉上,屋子里只有屏幕上的那点光明,剩下的都是黑暗。
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在回荡,赵宇嫣双手在键盘上飞舞,眼睛一直盯着屏幕,随着屏幕上的汉字越来越多,她的眉头越来越松。
“呼.....”
赵宇嫣停了下来,伸了个懒腰,一大早起来就工作到现在还是蛮累的,她有点饿了。
不过这也怪她平时总是在摸鱼,不好好写稿子,非要拖到快交稿子了才准备写稿。她这个就是典型的拖延症。
也是不少作家会犯的毛病。
陈熙好几次想揍她,她带了那么多的作者,拖稿拖的那么厉害的,赵宇嫣当仁不让。好多次陈熙跟她吃饭的时候提醒她,要她提前写稿,这样不至于在最后的时候才来爆肝。赵宇嫣每次都说好好好,到了下次继续拖稿。
没办法嘛,赵宇嫣懒,她想要玩游戏,不想工作。平时就要上大学,那么多的烦心事,又要写作业,还有个作者的身份,她哪有那么多的精力。为了写稿,她可是连玩游戏的时间都没了,她多么勤奋。
不过赵宇嫣拖稿是拖了点,但人家写出来的东西还是有质量的,每次发售总是有人买单。她通常写短篇小说比较多,长篇小说倒是更新缓慢。很快她又要出版一本短篇小说了,这次的故事是以捡破烂的小女孩为主角,遇到男猪脚的故事。
以她的人气和口碑,短篇故事出版一定会有人买账的,这就是她的名字带来的价值。
“哇哦,还有那么多,看来到过年前都没有娱乐项目了。”
赵宇嫣看着自己的工作进度,不禁叹了口气,摸鱼一时爽,通宵赶稿要人命。
好歹她也是个职业作家,要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