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过有心人的算计,只是在谋算这方面他就输了一筹。
周耀说着:“金矿嘛,数不尽的金子啊……”夸张地大笑道:“你们要是无意中发现了,愿意交给官府吗?凭什么我发现的东西,还要无偿上交?”
子桑瑾站起来,宽袖一甩背到身后,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道:“你之所以享这盛世安泰,免战争侵扰,免流离失所,皆由王朝庇护。如今你站在这里,脚踩大宁朝国土,既享受了王朝的庇护,又何来抱怨王朝律令?”
或许太子这一身份威慑力过重,周耀怔了怔,居然没敢回话。
审问再进行,周耀老实了许多。
“金矿最先发现的不是周家人。”周耀说道:“就是你们口中那个朱阿福。”
说来也巧,周家发现铜矿,朱阿福和胡家兄弟一干人前去当短工,干了个把月又被叫停。
朱阿福这个人性格算得上老实人,但有个坏处就是手脚不太干净,总喜欢占小便宜,顺点什么东西。
矿停了下来,朱阿福就惦记着能不能捞几块铜出来倒卖,至少能换几坛子酒钱。
那天晚上朱阿福摸黑上了山,结果夜黑行路不小心掉到一个坑里,简直是太倒霉了。
还好不是野兽的坑洞,山里人不讲究,朱阿福就蜷缩身体在里面委屈了一夜,只是天太冷,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差点没把他冻死。
如果说上一刻朱阿福还觉得昨夜是这辈子最倒霉的时候,那么下一瞬间,他觉得老天简直跟他开了个玩笑。
因为他在坑洞里发现了一块闪光的石头,用力刨开后一看——
居然是金子!
之后,贫穷的朱阿福突然变了个人,不仅花费大手大脚,还将大把银子洒在欢场,简直称得上一掷千金。
这样的变化很快引起两个人的注意,就是同村的胡家兄弟。
第217章 万恶之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沉醉在奢靡放荡的生活当中,逐渐放大朱阿福的欲念,他多次往返山中敲砸赤金石,再将赤金石带到黑市交易。
最先引起注意的是同村的胡家兄弟,他们偶然撞到朱阿福穿金戴银出入豪华酒楼,抓着机会‘逼问’一番,奈何朱阿福好歹知道深浅,咬紧了牙不肯说。
于是,胡家兄弟先偷偷地去周家告了个状,说朱阿福手脚不干净,肯定是在干活期间顺了周家东西,让周家人逮着揍了一顿。
这之后,胡家兄弟越想越不对劲,平日干活他们都在一起,也没瞧着有什么值钱玩意儿,朱阿福到底偷了什么发财。
胡家兄弟留个心眼,在朱阿福花完手里银子再次进山,他们偷摸跟在后面,终于发现这个大秘密。
一座金矿摆在眼前,胡家兄弟几乎为之疯狂。
贪念起,万恶生。
胡家兄弟想据为己有,又恼恨朱阿福行事太过张扬,日子久了恐怕瞒不住,狠狠心,两个人把朱阿福直接杀了埋尸。
相比起来,胡家兄弟低调不少,既没有出入豪华酒馆也没有去欢场一掷千金,他们买首饰,盘铺子,自以为没人知晓,但其实都落入周家人眼底。
“穷佃户一夜间突然发财?”周耀嘲弄地笑道:“还不如相信天上下红雨。”
原先周家人揍了朱阿福一顿,一开始没什么,后来周耀知道这个事后,心里产生怀疑,随便叫人查了查,疑窦更深。
金钱无罪,罪恶在人心。
周家人想要查一两个穷佃户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胡家兄弟没享受两天,跟着朱阿福去地府排队报道。
“金矿啊,一个金矿,谁能不动心。”周耀的眼底有些疯狂。
于方镜一手放在惊堂木上,沉着眉眼,道:“朱阿福和胡家兄弟尸首何在?”
周耀:“朱阿福的不清楚,谁知道埋哪里去了,至于胡家兄弟,让狼啃食了,骨头扔在十八泊,估计还沉在湖底吧。”口气毫不在意,完全漠视人命。
云起望天掐算时间,怎么算尸骨都半年多了,他吃的那碗银鱼豆腐羹却是半个多月前,心肺顿时都开始不爽气。
他用玉骨扇偷偷戳了一下陆安然,本想眼神交流一番,却见她双眸微垂,定定看着地面,少见的发呆状态。
南宫止的声音响起,“说到十八泊,臣想到一件事,夜叉杀人案中,曾有几桩案子,就在十八泊附近。”
“少辅提醒得好。”于方镜打开思路,嘶一声道:“夜叉每每杀人,都在分水岭一带,之前不觉什么,眼下看来,似乎有些不寻常。”
云起一听,几乎马上接口说道:“不用想,夜叉也肯定是周家造出来的。”
这样,夜叉杀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