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的时候,赵景初的领导唐知信端着饭碗坐在了赵景初的对面,笑呵呵的说。
“小初啊!咱们今天可是沾了你的光,尝到了你媳妇家乡的味道,还别说这些腊肉的味道还真好。”
赵景初见到了自己领头上司,放下自己手里的碗筷,站起身来,挺直背脊敬了一个礼:“团长好!”
“好好好,坐。”
唐知信对赵景初这个侄子辈很满意,上次的任务完他也成的很完美。
队员们只有轻伤,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自己受了很严重的伤,原以为他会因为重伤不能再握枪,而转文职。
可是后来听说有能人可以治他的伤,他们也就放心的给他放了假,让他去治伤。
现在看来他们的决定是对的,这孩子回去之后不仅把自己的伤治好了,连媳妇都掉进了自己的窝里。
赵景初最喜欢别人夸夏至,所以这会儿他的脸上布满了笑容,不似平时板着一张脸,和谁说话都是爱搭不理的。
“谢谢团长的夸奖,团长喜欢吃就多吃点。”
一边说着,还一边把自己碗里还没有冻过的腊肉夹进了唐知信的碗里。
然后就开始喋喋不休的夸奖在夏至做的腊肉腊肠那排骨味道有多好。
唐知信在给赵景初批结婚申请的时候,就已经审查过夏至的身份背景,只知道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姑娘。
而且这个姑娘还是一个孤儿,养着同样是孤儿的两个侄女儿,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一个家庭生活条件应该是很困难的。
可是听着赵景初的夸奖,以及赵景初每一次收到的包裹来看,这个农村姑娘的生活过的应该不差。
难道现在农村的生活都已经这么好了吗?不然为什么那个姑娘家里会有这么多腊肉?
赵景初看着他的领导默默的吃着饭,脸上带着不解的神情,立马就明白他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赵景初一边吃着饭一边解释着:“我媳妇我在的屯子里有一个养猪场,还有养鸡场,养兔场。
因为咱们屯子处在大山脚下,养的牲口多些,所以咱们和供销社,还有几个厂子建立了合作关系。
加上山上野猪多,每年都要清理几次,我媳妇是清理野猪的主力军,所以分的肉也比别人多些,我才有这些腊肉借花献佛。”
唐知信不可置信的看着赵景初,瞪圆了眼睛:“你说什么?你媳妇是打野猪的主力军,你没骗我?”
赵景初听唐知信不相信自己的媳妇,立马不高兴了,冷着一张脸盯着唐知信,声音也没有了温度。
“骗你有肉吃。”
“嗝。”
唐知信被赵景初这冷冰冰的声音惊得差点噎住,他不明白赵景初怎么一下子又回到了以前那个冰块脸。
坐在唐知信身边的庞子拉了拉他的衣角,用水渍写了两个字,媳妇。
看到这两个字,唐知信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孩子还真是妻奴,这才结婚多久,这就护上了。
自己只是不相信她媳妇的能力,他还摆上了脸色。
为了以后还能吃上美味的腊肉,唐知信又舔着脸去哄赵景初:“小初,你媳妇真厉害,野猪都敢打。
只是她一个年轻小姑娘打野猪,你不担心她受伤吗?”
“这有什么,我媳妇力气大,打一头野猪小意思,就是打一头熊瞎子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