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暮不知道自己挂了三次的电话,竟然是这个世界的自己打来的。
而这个世界的自己,身体里的灵魂,是林晚晚。
上一世生命终结前,林晚晚那一句算是玩笑话的:“她来当老公。”竟然一语成真了。
王朝暮花了一整天时间来适应林晚晚的身体,好不容易在晚上勉强糊弄过了丈母娘。
也就是林怡人这个单亲妈妈每天工作太累了,林晚晚又处于青春末期,稍微有点异常,也属于正常。
当然王朝暮也遇到了一些困境,例如洗澡,穿内衣什么的。
特别是bra,这东西,他解的顺手,但自己穿,发现还挺不好弄的。
第二天,周一。
王朝暮自然是不敢穿裙子的,以他的审美,随意搭配了个牛仔裤配长袖的搭配,梳头不会,就简单扎了个马尾。
仅仅一天,王朝暮就觉得做女生简直太辛苦了。
好在林晚晚自身条件好,无需修饰,就已然有了不俗的魅力,即使是王朝暮那直男审美,站在镜子前,也夸了一句:“不愧是我老婆,漂亮。”
王朝暮自身并不算学霸,更何况这书本的内容已经丢了二十多年,高考临近,捡肯定是捡不起来了。
按他估算,数学能及格,算是超常发挥,英语和语文倒是应该能拿点分,好在林晚晚学的是文科,连蒙带猜,背一下,估计比当年高考失手的林晚晚也低不到哪去。
学霸,校花。这两个标签,放在社会上都能引起很多注视,更别提在学校之中了。
王朝暮很快就感受到了无数的目光。
高三末期,除了刷题,小考,剩下更多的,就是自习了。
林晚晚的高中生涯,无疑是光彩夺目的,以至于王朝暮可以明目张胆的自习划水。
午间,一个留着在他看来有些非主流的发型,但是对于现在学生眼中刚刚好,可能还有点帅的男生捧着一束花朝她走了过来。
言语之间带着三分忧郁和伤感:“晚晚,高中生涯就快结束了,我对你的心意,全校皆知,你可以答应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追求你么?”
王朝暮乐了,不给你机会,你这不还死缠烂打了三年。
这个留着中长发还烫了头的小男生,估计是流星花园看多了。
也对,这年正好是这剧风靡的年头。
伤痛文学和坏小子文学也正开始风靡。
有钱,大方,不爱学习,甚至有点混混气质的痞帅男孩,正广泛收割着小女生。
“可以啊。”王朝暮笑了一下。
这个反应,无疑是让男生心神激荡,就想要伸手去牵林晚晚。
甚至周围都有人开始起哄起来。
可占据身体的是王朝暮,直接退了半步。
他岂会让自己老婆被碰到,手也不行。
“所以,你不先说下自己的名字,来个自我介绍?”王朝暮好奇的看着男生的反应。
“他叫王启航,追了你三年诶,晚晚你都不记得他名字么?”说话的是旁边的一个女生,表情似乎有些惊讶。
王朝暮还真不知道他的名字,做出了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
难怪当年追林晚晚的时候,林晚晚开始总是不搭不理,原来那个渣男和自己一个姓。
“既然不熟,你喊什么晚晚?”王朝暮说话是对着的王启航,但是刚刚那个女生显然也被噎了一下。
说话的女生叫李丹丹,算是林晚晚的塑料闺蜜。
林晚晚的高中那些所谓的闺蜜,在她高考失误后几乎全部都和她断了联系,甚至还拿她和王启航这个富二代的事情说了好几年的八卦,以至于林晚晚后来从没参加过同学聚会。
尤其李丹丹,后来林晚晚才知道,这个天天在她面前茶来茶去的塑料闺蜜,早就被王启航送的小礼物给迷的五迷三道了。
对此,王朝暮自然不会给这些人留情面,再过几年,财富积累完毕之后,圈子隔开,再谈起林晚晚,除了酸两句,更多的也就是隐藏不住的羡慕了。
一直以温柔美丽优秀,校园白月光为标签的林晚晚展露出这样的一面。
不仅班里的同学惊讶了,连王启航这个追求者也愣住了。
原本追了三年,虽然他中间也交了不少的小女友,但是对林晚晚一直没死心,一直重金收买着林晚晚身边的闺蜜们。
这时候,渣男的定义还不像后来那样广为人知,校园恋爱大多也偷偷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