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晚此时特别紧张,因为她不知道怎么和名为“父母”,实则是她“公公”“婆婆”的两个长辈交代自己的事情。
“她叫林晚晚,金陵人,单亲家庭,母亲叫林怡人,我想去见他们。”林晚晚吐豆子一般的说着自己的事情。
在王朝健和苏丽群眼中,确实王朝暮这孩子看起来是陷进去了。
就是不知道王朝暮是怎么认识林晚晚的,按自家孩子的尿性,基本可以判定成网恋了。
网恋嘛,倒也不是不行,就怕遇到骗子,毕竟谁也不知道网线对面到底是个啥。
“妈倒也不是有什么意见,你真能找这个姑娘恋爱,那是你的福气,这姑娘我一看就是好姑娘。就是你确定没被骗吧。”苏丽群首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他不会骗我,而我也不会骗他!”林晚晚抬起头,和苏丽群双目直视,不落下风。
没救了,苏丽群和王朝健对视一眼,就知道自家儿子肯定没救了,不过转念一想,要是那姑娘真这么漂亮,我老王家也不吃亏啊。
至于男孩子会不会吃亏什么的,都这么大了,还能被拐了不成?!
“你要去金陵找她么?”王朝健顿了顿,“不能她来找你么?钱我们出!”
林晚晚瞬间就不乐意了,倒不是说不能,只是她真的太想林怡人了,那个遗憾,如今有了机会弥补,她想第一时间回到那个家,哪怕只是先看一眼。
“行,你去吧,给你五千够么?我明天给你买个手机,记得随时联系。”所谓知子莫若父,王朝健自认为了解王朝暮的心思,换做他遇到这么好看的姑娘,他也想立马飞过去,甚至途中还能想好孩子的名字。
过程简单的让林晚晚甚至觉得不敢置信,直到她坐上飞机的时候,都还有些懵。
这时候的五千可并非一个小数,更何况还有昂贵的机票,手机也同样如此,刚刚告别大哥大时代,小灵通也才进入市场不久。
看着手中的诺基亚8250,按林晚晚的审美来说,这种砖头机,确实有点不适应,她以前也没用过诺基亚,据说能防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从双庆到金陵,两个多小时间的时间,林晚晚感觉自己心跳像是在不断加速一般。
像是归家的候鸟,一刻都不想多等。
相对于王朝暮适应林晚晚的身体遇到的各种烦恼,林晚晚对于这副男生的躯体适应的明显好很多。
王朝暮的高中时期,并不算努力学习那一卦,家庭没有压力,他更多的时间用在了打球,弹吉他,练琴这些课外活动之上。
这副身体有着俊朗的面容,强壮的体魄,小麦色的皮肤,明亮的双眼,林晚晚感觉到旁边的那个女人,似乎一直在偷瞄自己,不禁暗自一笑。
王朝暮能追到自己,还是有点基础条件的嘛,只是怎么二十年后,会变成了一个油腻的中年呢?
不行,那家伙现在的身体是自己的,可不能让王朝暮那个混蛋给自己弄成黄脸婆了。
林晚晚很轻松的拿下来了行李,甚至很绅士的帮助了身旁那个打扮的潮流时尚的女人也抬了下来。
“阿小杆子,帅的诶,要不姐姐请你撮一顿,天雾躁(闷热),喝一杯?”女人看着林晚晚的肌肉,自持貌美,发出了邀请,这年头还有穿黑丝迷不倒的小年轻?
“不了,我有对象,阿姐,金陵话说的不错,下次还是说普通话吧。”林晚晚露出了一个明媚的笑容,朝气与帅气蓬勃而出。
虽然她前世是土生土长的金陵人,但是她自己都觉得金陵话吧,不适合抒情。
说罢也不理会这个在这个时代算是前卫的小姐姐,等着下机,林晚晚来的匆忙,并没有告诉王朝暮,也不知道自己突然出现的时候,王朝暮会是个什么表情。
回到自己的家乡,林晚晚自然不会直接回自己家,这时间段的老妈还属于严防死守阶段,她当年被渣,都没敢跟林怡人说。
也不知道王朝暮现在在干嘛,林晚晚在自家附近的的一家旅馆住下。
而此时的王朝暮十分兴奋,他找到了破局点!
林怡人这估计是不方便拿钱,对于受过情伤,独自把林晚晚抚养长大的林怡人,存款和房子,就是她给自己女儿留下的后路。
对这一点来说,是绝对的,十年后,这个母亲,宁肯自己病逝,也没想过把这房子拿去抵押,卖掉。
王朝暮的目标自然是自家前世的爹妈,准确来说是王朝健的主意。
王朝健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