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就全靠晚晚你了啊~”王朝暮忍辱负重,露出了个好看的笑容。
王朝暮185,林晚晚166,身高差还不算特别多,手臂长度是真有差距,想戳回去,戳不到,只能捏了捏自己的小拳头。
之后的时光,他们更多的是在讨论未来。
重活一世,两人都没想过要搅动风云,只想开心过好自己的日子。
如果按照未来的趋势,构筑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不是不行,但没必要,人一切的追求,都只是朝着幸福靠拢而已。
有彼此,弥补了遗憾,开心的过日子,又何必去追求那虚假的巅峰呢。
站的越高,身上背负的担子也越重。
有多少人羡慕你的位置,就会有同样多的人想你死。
“想去哪就去哪的旅行!”
“追星成功!”“追谁?”
“喜欢的都追呗!”
“养团子!”“这估计不行!”
“那就去当一阵子的团子饲养员!”
“去看极光!”
“当个流浪蒙面歌手!”
.........
两人不断说着自己曾经想去做,但又没有做过的事情。
这些事情并不像变成科学家,成为首富那样遥不可及,或许很多事情,都只是需要多一点点物质基础多一点点空闲时间,以及最重要的坚定踏出第一步的勇气和为之努力的坚持。
(本书的主线有点类似重生之后想做的一百件事这种日常文,如果有想做的事情,也可以通过留言告诉我,我会写进剧情。)
不知不觉间,天色渐晚,夕阳的余晖透过窗,让粉色基调的房间,多了一层慵懒和温馨。
王朝暮和林晚晚并肩坐在床边,扣着手,带着简单而幸福的笑容,轻松的构筑着未来,这些并不会是梦想,遐想,而是可及的。
“对了,我刚刚收拾的时候找到了一套衣服,我帮你换上。”林晚晚手里突然拎着一套裙子。
???王朝暮脑袋冒出了问号。
裙子是他一直避免尝试的着装,但是看着林晚晚手中的那条裙子,他还是犹豫了。
那是他和林晚晚原本在一年后,前世首次相遇的时候,林晚晚当时穿的裙子。
一条纯白的长裙,没有过分的装饰,简约的风格,领口有几颗小珍珠装饰,面料柔软,微风也能荡起裙角。
就是这么普通又不名贵的裙子,宛如初夏细腻的云,让王朝暮的眼中镌刻下了一个名为林晚晚的精灵。
“来吧!”王朝暮露出了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
女装而已,习惯了就好了,反正现在他也一个彻彻底底的女生了!
林晚晚笑的不行,“娘子~看为夫给你好好打扮打扮~”
两人打闹的时候,没有听到开门声。
刚进门的林怡人,还未纾解眉头的疲惫,就听到自家女儿的房间里传出了一个男声,连忙走了过去。
打开房门,正好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正准备脱自己女儿的衣服,不由得怒喝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林晚晚和王朝暮同时转头,看着如同母狮一般的林怡人,都愣住了。
玩嗨了,忘了这并不是他们的小巢,还有个妈(丈母娘)在。
“妈。”异口同声,只是语气有些不一样。
林晚晚更多是惊喜和感动。
王朝暮则是尴尬和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