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是知青背景下的一个普通农妇。
回归正轨后,林寻迹又踏入了考古的时期。
林怡人出生晚一些,是家里的小女,备受疼爱。
考上大学后,成了早期觉醒自由的女性,遇到开放,加上貌美条顺,开始有了时尚的意识。
这时候沈万千这么一个帅气多金还潮流的男人出现在她生活之中,自然如同鹤立鸡群一般。
那个年代,连月亮都是外面圆一些,沈万千选择出国,没毛病,而林家这样一个家族选择不同意,也完全没问题。
就这样,原本的天作之合,变成了一场悲剧。
王朝暮听得一顿唏嘘,这不是谁的错,而是时代的问题。
“您还爱他么?”王朝暮忍不住心中的八卦,问出了这个问题。
“若是当年,想必是爱的,这么些年了,我心中只有你了。”林怡人拍了拍王朝暮的头,忍不住笑了。
自己这样的一生,真的做对了哪些,又错了哪些?
“那他还爱您么?”王朝暮继续问着,这个问题其实也还蛮重要的。
沈万千,从得知这个名字后,王朝暮就知道林晚晚其实是很在意的。
没有谁会不在意自己的亲生父母,哪怕是从未见过。
“相距千万里,时隔十八年,不负韶华,还能不负卿么?你不懂男人,他们很容易就变坏了。”林怡人以自身举例来告诫女儿,不要太轻易轻信男人,特别是年轻的男人。
王朝暮心里不断念叨,我可太了解男人了。
不负韶华简单,年轻的恋爱,大多美好,但不负卿难,因为时间一长,便会出现问题,激情难续,就容易两看相厌,原本能包容的,也渐渐没了那个耐心。
“我们就能不负韶华,也不负彼此!”王朝暮用着发誓一样的语气,和林怡人说道。
别人他不敢保证,但自己和晚晚,那谁都不可能切开!
天注定,是王朝暮的心思,不然也不能让他们俩一起重生不是。
林怡人溺爱的摸着自家女儿的头,曾几何时,她也是如此相信爱情。
“我们做个试验好了,让妈妈来告诉你,男人不可信。”林怡人起身去屋内,从一个铁盒子里掏出了一封泛黄的信件。
拆开信封后,是一封保存的不错的信件,林怡人没给王朝暮细看,王朝暮只稍瞄了两眼,就看到大段大段的肉麻情话。
“我已在纽约安顿下,见字如唔,一别之后,两地相悬,联姻两姓,缔约一堂,奈何天南岸北,只得星河相连。”
而落款之处,正是沈万千,还留了一串电话号码标记了个永存。
有点东西的,这个没见过的老丈人。
王朝暮看的不真切,但也觉得林怡人输的不冤,沈万千的段位肉眼可见的高。
“你觉得这个电话,能打通么?”林怡人看着王朝暮,语气带着几分调侃。
“您打过么?”王朝暮也好奇,这封信一看就有年头了。
“没打过,那些年没有电话,这些年照顾你都没空。”听着抱怨,实则满溢着一个母亲所有的爱。
“那就打!”王朝暮知道丈母娘这些年一直留着信,但是一直没有打这通电话。
实际上就是为自己曾经的韶华留下一个美丽的结尾。
尽管电话那头的承诺,或许早已破碎,但是这个答案不揭晓,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不知道结局。
加上代码后,用座机拨了过去。
“打不通吧,所以不要轻信男人的话。”林怡人的语气带着失落但更多的是释怀。
“不对,妈,咱是不是没有开通国际长途服务啊?”王朝暮先也是这个想法,但随即想到,这时候的国际长途,那是需要专门去开通服务的,还死贵。
专门为这么个事,去开通国际长途,显然林怡人是不会同意的,王朝暮趁机记下了电话号码,这个瓜,他一定要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