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晚天没亮就醒了,嗯,冷的。
看着王朝暮又凑了回来,一只手抱着自己,但被子却一点没给自己留,林晚晚也是无奈。
谁让这习惯是自己遗留给他的呢。
难怪王朝暮三十出头那年,就提出了要分被子睡。
合着是身体虚了,受不住寒了啊。
林晚晚刚准备起身,就感觉到王朝暮抱着自己的手紧了紧。
不让走?林晚晚也露出了宠溺的笑容,这家伙睡着了,还这么舍不得我。
于是林晚晚去扯了扯被子,那就再睡一会好了。
结果不扯不要紧,一扯之下,王朝暮又开始护起来了,也不抱他了,扯着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
行吧,我不气,那是我!
林晚晚没好气的看着睡得香甜的王朝暮,起身出去准备买早餐。
没有外卖的时代,就是这样,一点懒都偷不了。
买了点粥和面点,林晚晚回来的时候看到忙碌的王朝暮,简直惊呆了。
只见王朝暮正围绕床单,不断修修剪剪。
“你食不食油饼。”林晚晚拿出一块葱油大饼,开口道。
王朝暮闻着香扭头看到林晚晚拿出的饼,也开心的点点头。
随即反应过来,这句话好像是在骂他。
“我绝对不允许你存在这种黑历史!”看着王朝暮理直气壮的样子,林晚晚也有些无奈。
行,这时候就代入成我是吧。
“真是哈利波特没穿外套。”林晚晚融入双庆二十几年,国粹也学会了不少。
这算是双庆本地骂人的话,哈利波特的外套就是魔法披风,把莫去掉。
实际上床单上的血迹并不多,毕竟隔着一条厚厚的牛仔短裤,林晚晚买东西回来补救的也快。
结果被王朝暮欲盖弥彰的弄成了一块破布。
退房后,林晚晚看着多出来的一百块赔偿费用,和前台妹子的怪异眼神,又无奈的看了王朝暮一眼。
明明是王朝暮发神经,结果被指点的却是他。
这就是性别的差别对待是吧。
走出酒店,王朝暮和林晚晚遇到了一个熟人。
准确来说是前世的熟人。
而那人看到王朝暮和林晚晚携手走出酒店,仿佛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般。
那人名叫汪星宇,算是王朝暮的挚友。
两人一同长大,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学。
外号“狗哥”,和大多数人身边都会有一个家世远超别人的存在,汪星宇,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这个时代,汪星宇的零花钱就以万为单位计算了,远不止家里有矿那么简单。
王朝暮和汪星宇真正成为挚友,还是在王朝暮和林晚晚恋爱之后。
按汪星宇的话来说:“见到晚晚的时候,我就决定你是我一生的挚友了!”
这人虽然家世显赫,但为人真没毛病。
虽然他不止一次当着王朝暮和林晚晚表示出对林晚晚强烈的爱意,但是从没用过什么手段。
他最信命,直言自己出身好,是因为投胎学点满了,喜欢林晚晚也是命中注定,得不到,那是命里没有莫强求,洒脱到丝毫不隐藏自己的想法。
汪星宇对林晚晚的爱意是不加掩饰的,甚至为此舍去了整片森林。
若不是王朝暮先出现在林晚晚的世界之中,或许真没王朝暮什么事。
也不对,汪星宇其实也没什么机会,因为上一世的林晚晚,因为高三那件事,天然对这种二代有着防备。
直至王朝暮和林晚晚结婚的那天,汪星宇才彻底把这份爱意埋在了心底,开始接手家里的事业,变成了一个顶级单身贵族。
王朝暮也首次在那天看到了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的狗哥。
花我钱可以,但是借钱不行。
这本是汪星宇的为人原则,唯一一次打破,也是因为林晚晚,林怡人治病那段时间,汪星宇曾主动开口借钱给他们,但那时候的林怡人还算清醒,以拒绝治疗要挟,没接受这笔钱。
所以王朝暮对于汪星宇的态度很复杂。
就像他最欣赏的挚友却是情敌要抢他老婆一样,说他是双庆第一深情,真不带贬义。
三人就这么看着对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狗哥,今天又要约我去打球?对了,这是我女朋友,林晚晚。”率先回过神来的竟然是林晚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