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能的感觉像是亲在一个柔软的酒瓶上,浓烈的酒气,有种生理上的不适。
王朝暮突然笑了,他想到了前世林晚晚骂他的时候。
那是他应酬完,回到家的时候,一身酒气,烟味。
还非要朝林晚晚索吻,还要闹着法式湿吻。
结果第二天就被骂的狗血淋头。
“王朝暮,你是不是有病,叫你别抽烟喝酒,做不到的话,至少要先去漱口!和你接吻像是在亲一个掺了假酒的烟灰缸你知道么!你还好意思伸舌头!分手三天!三天里你抽一根烟,就往后延续一天!”
林晚晚确实有些醉了,走路都歪歪扭扭,王朝暮谢绝了侍者的帮助,自己艰难的托着林晚晚往房间走。
很累,也很重。
曾经也不知道有过多少夜晚,他回到家后就几乎失去了最后的意识,林晚晚就是这么把他托到床上的。
不远处,沈万千看着自家女儿和那个该死的男生逐渐远去的背影。
说不窝火是不可能的,自己的女儿怎么能受这种委屈!
该死的酒鬼!喝不了酒就别喝!醉了还要劳累晚晚!
沈万千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不多时,一个光鲜亮丽的模特就来到了酒店。
没办法,他不出口气,估计真能把那男孩沉海。
文化的差异性,在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沈万千确实是花花公子,但他不是不爱林怡人,甚至恰好相反,在他心里,林怡人是唯一的挚爱。
如果现在能重新结婚,他甚至愿意为之抛下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但常年在鹰酱生活,他也深受影响。
例如婚姻观念来说,单身可以随便玩,哪怕婚前一天也算自由日,婚后就忠贞家庭,
一直没结婚,就是在等待某一天和林怡人的重逢。
深情与渣,或许在某些时候,只是观念的不同。
不管沈万千如何,王朝暮总算是艰难的把林晚晚扛回了房间。
他没有离开,反倒是主动帮林晚晚收拾起来。
从外套到袜子,即使林晚晚相对于他原本来说已经很注重自己的卫生。
但王朝暮还是皱起了眉头。
换做是曾经那往好了说叫不拘小节的样子,估计自己都能想就这么丢一旁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只有自己亲身体会了,才知道前世林晚晚对自己的“恩”有多重!
真要换做自己,王朝暮感觉自己大概率会选择抛弃自己,选择汪星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