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炖了,打发桂枝送到正房去。
也算是讨好下公公。
吃人嘴短,公公吃了自己的血燕燕窝,就算心里对自己这个未经他允许就“娶”进家门的儿媳妇有意见,也不好多说什么。
当然,以上是理想状态。
如果公公吃了自己的血燕燕窝,还对自己看不上眼……
那也没所谓。
看不上眼就看不上眼呗,他一个当公公的,素日不是去衙门坐班就是待在外院的大书房,留在内院的时间不多。
且他也不是那等不着四六,会当面对儿媳妇叽叽歪歪的糊涂人。
原著里头他起先也对两个儿媳妇瞧不上眼,但也只是背后对庄氏抱怨几句,并未当着她们的面说过甚重话。
正院这头,宋振庭惊讶地挑了挑眉:“不是说她是乡下屠户出身,怎地手里竟有血燕燕窝这样珍贵的物什?”
不等庄氏回答,他又了然地“唔”了一声:“定是桉哥儿替她弄来的,太太你没说错,桉哥儿对她果然上心。”
庄氏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桉哥儿给寻摸的,是她自个不晓得从哪里弄来的。
昨儿打发人给我送了足足一斤来,好悬没把我惊到,那可是足足一斤上等血燕燕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