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骨碎肉吃,于是,就自觉不自觉的跟在人的身后。而原始人发现,这些个吃白食的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们的感觉灵敏,能更早的发现猎物或者危险。在猎杀过程中,还能帮着撕咬猎物。于是,人开始有意无意的开始训练狗。狗也从那时候开始,成为了狩猎队伍中的一员。狩猎如同打仗,一定要令行禁止,所以做为帮手,听话是必须的。忠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人辛辛苦苦打到的猎物,被狗先找到拖过去大嚼,给人剩下点鸡头牛尾什么的,那就不是找帮手,而是养祖宗了。当然,听话忠心也是有回报的。
代代相传,不听话或者不忠心的狗都被淘汰了,留下来的基因里都烙着忠诚因子。就这样,狗就成了人的手下,美而言之:好帮手。
而猫呢,大概也是那个时代,为了能挨过漫漫冬日,原始人有意识的在夏秋之际储存些粮草。很自然的,这些现成的美食吸引了老鼠的光顾。老鼠偷粮,狸猫在后。鲜美的老鼠让猫不请自来。正手足无措的人类乐得不花钱就请了个捕鼠能手,而猫也有了个固定的食物来源,双赢之下,猫与人就开始了合作。但与狗相比,猫是独立活动,自己抓老鼠,自己吃,不需仰人类之鼻息。有鼠则来,无鼠则去,自给自足,独立运营。猫与人之间互利互惠,自然也就谈不上谁听谁的话,谁对谁忠心了。
合作过程中,人发现猫除了能捕鼠,还能逗乐,而猫也乐得有了个不花力气的饭辙。于是,猫和人就成了伙伴。伙伴的忠诚是双方面,人对猫好,有好吃好喝,猫自然恋栈不去;反之,猫也会择善主而侍。所以,自古以来,养猫的家庭会被看做积善富足之家,因为主人如果穷或者为人刻薄,猫是不会上门的。
很难说猫和狗谁更好。功利点说,狗更有用,是干将。而猫,最多不过是个无用的弄臣。但从美学角度上讲,无用的东西才是最美的。那种全无利害关系的纯友谊,不正是人与人之间求之不得的吗?
还有,狗的忠诚基因过于入骨,甚至泛出点奴性来。主人在时便狗仗人势,一旦被弃,就“惶惶如丧家之犬”。而猫,有人养过得舒服,没人养过得也自在。广阔天地,猫咪都能大有所为。所谓主人,不过是个锦上添花的角色。
人类硬要以手下的标准来要求伙伴,偏要猫忠心,是不是过于贪心了呢?
荷包蛋、墨斗鱼,我们来商量一下,我保证你们一日三餐无缺,你们也别衔壁虎什么的来恶心我;门口给你准备了个木头架子,你们别老抓我沙发,好吗,我的毛茸茸的伙伴?
一晃,荷包蛋到我家已经三个多月了,期间除了把我沙发变成磨砂的之外,基本上很乖。小家伙可能流浪过一段时间,知道在外生活不易,所以极为乖巧,整天静静蜷缩在沙发上,有时候看着它一脸无辜的可怜相,让人还蛮心痛的。
之所以把它抱回来,是因为那天夜里,在草丛中发现它的时候,一只猫静静地卧在偌大的草地上,自在悠然的远眺星空,见我过来,既不慌张,也不避让,从容安静得让人心折。
抱回来之后,还是那么不卑不亢的,不捣乱,可也很少凑过来撒娇,最多是在我做事的时候,跑过来蹭我一下,然后又静静地走开,平和冷静的不像只小猫。
也不是没有激动地时候,九月间,我正在书房上网,荷包蛋突然两眼放光的冲到我桌子下面用力抓挠着什么,我一低头,看到一只拇指粗细,肥硕的壁虎,那倒霉的家伙已经断了尾巴,被猫追的团团转。我捡起壁虎,扔回了阳台,可过来了一会,荷包蛋又把它衔了回来,丢到墙角。那壁虎顺着墙爬了上去,白墙上有那么个东西在动,看着让人不舒服,我费了好大劲才又把壁虎捉到,扔到了楼下。然后指着荷包蛋的脑门说:“以后不许再叼这些东西回来了。”它喵了一声,扭头就走了。
让我感到最自在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书房,另一个嘛是厕所。躺在书房里看球和蹲在马桶上看报纸,是我最惬意的享受。那天我正在马桶上享受我的幸福时光,荷包蛋嘴里咬着个东西,挤了进来,把那东西吐在我面前,我一看,那玩意还在不断地蠕动,我就知道荷包蛋又抓了一只壁虎。我正“忙”着,也懒得理它。就看到荷包蛋躲在一旁,壁虎稍微一动,它就冲过去咬一口,然后再躲开。来来回回玩得不亦乐乎。见它玩得起劲,我也就没赶它走,等我“忙”完起身,那可怜的壁虎只剩下半个身子了。很奇怪,壁虎的血似乎是淡黄色的,深褐色的壁虎尸体,身上沾满了黄色的粘液,躺在白色的地砖上,别提多恶心了。我忍着恶心,把壁虎扔倒马桶扔掉,荷包蛋似乎对我扔了它心爱的玩具不满,竟然冲我喵喵乱叫。我给了它一小脚,它很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