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听此言,金钟指直接掰起手指数了起来。“表哥,您别闹!咱俩谁不知道谁啊?”
“想当年在徐州,你看上了人家糜氏商队的三小姐,非要兄弟们扮成匪寇洗劫了商队。”
“最后糜家的小姑娘没睡成,兄弟们还差点儿全搭进去。当时若不是我眼尖,带着兄弟们跑得快,估计咱们早就被糜竺带着的几千家丁给围殴至死了。”
“记得一次攻打淮阴城的时候,你非要兄弟们装扮成刘备残军,你好救那个小姑娘叫啥来着?对了!那小姑娘叫做步练师……”
“还有当年吕布强取徐州以后,感觉有些对不起刘备,吩咐下去要善待刘备的家眷。”
“结果你却让兄弟们去吓唬那个叫甘梅的大美人,你好英雄救美,最后还不是没有能……”
正当金钟指依旧在掰着手指,细数往事的时候,高义的脸色已经尴尬的发烫了。
赶忙开口打岔道:“金偏将,工作的时候,请叫我的职称。”
“否则你一口一个表哥的喊着,让别人听到以后,还以为你是靠走后门,才能成为堂堂偏将军的。”
说着说着,高义轻轻拍了拍金钟指的肩膀,随手在角落里捡起一块砖头。
左右看一眼,见四下无旁人,高义就将砖头放进了盒子里,还用红彩带在盒子上面打了个蝴蝶结。
做完这些,高义掂了掂盒子的分量,感觉差不多,就继续指点道:
“看到没?这就是咱俩的礼金,待会儿进门登记的时候,你就报上:南江陈爷,送黄金百两。”
“贼不走空的道理,你懂不懂?天下群雄皆称我为高贼,所以在这一方面,我可是当之无愧的权威。”
“你听表哥我的话,准没错。毕竟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咸。”
“我既然来了,岂能空手而归,要么狠狠捞一票,要么重重来一炮。”
时间一晃,已到夜晚。
此时,司马家的院落的一处偏僻角落里,高义和金钟指正在婚宴上吃席。
“你慢点儿,这是流水席,吃完待会儿还上菜呢!没人跟你抢。”
金钟指看了一眼,轻声说道:“表哥,你不是说让我今夜召集人马,直接杀过来嘛?”
“毕竟抄家灭族,那可是个体力活,若是不吃饱了,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干活。”
高义听着觉得挺有道理,于是乎,就拿筷子夹起几片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哎!别说这道钱钱肉,味道还真不错,怎么没人吃啊?”
金钟指赶忙开口说道:“表哥,刚刚丫鬟上菜的时候,你恰巧不在。”
“这道菜可厉害着呢!主材是关中野驴的大补之物,吃完以后,保证能让男人雄赳赳,气昂昂,让女人如痴如狂。”
高义摆了摆手,毫不在意的说道:“区区野驴而已,又不是野象,哪有这么夸张。”
“表哥,你看那个穿着喜服,正在敬酒的病秧子,是不是就是那个司马懿。”
顺着金钟指所指的方向,只见一名身披大红喜袍,满脸憔悴模样病态青年。
“应该就是司马懿没错了,毕竟连喜袍都披上了,肯定错不了。记得上次我让荀彧征辟司马懿入京做官,结果这家伙说自己身患重病,看来不假。”
高义面露一副惋惜之声,略带玩味的叹息道:“只是可怜那新娘子了,刚刚入门第一天,就要守活寡,罢了!罢了!就当是日行一善好了,我去帮帮司马懿吧!”
金钟指露出微微意外,而迷茫的神色,好奇道:“帮忙,怎么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