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过去,王智慧想骂人的话没骂出来。
杜鹃知道她肯定选不上了,与其在这里站着丢人不如抓紧离开,王智慧也灰头土脸的离开了。
张玫瑰让夏朵去处理外面的人,她跟沈雅在屋里说了几句话。
小县城本就没什么特别好的饭馆,沈雅便说,就近找个饭馆就行。
便在宾馆外面不远处找了个国营饭店。
刚好到了午饭时间。
张玫瑰带着夏朵,跟沈雅一起吃的饭。
“沈雅,我以茶代酒谢谢你在火车站帮我,要不是你,我就是没发烧烧坏脑袋,也会烧坏嗓子。嗓子对我来说,比命都重要。”
她为了自已的嗓子,为了自已的歌舞事业,连一个属于自已的孩子都没要。
“您客气了,我真的没做什么,就是举手之劳。”
夏朵也赶忙说道:“沈雅,你别客气了,我知道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同志,张姐发烧送到医院的时候,你还亲自给跟着来的呢,你能帮忙就已经很好了,你还跟着我们到了医院……。”
夏朵是个圆脸短发的小姑娘,很可爱,她在文工团是拉二胡的,别看小姑娘长得秀气可爱,可拉二胡的年龄不小了,很有气场。
不然,张玫瑰也不会那么看重她,一直带在身边培养。
夏朵的长相好,性格也好,沈雅是挺喜欢这种心思单纯的女同志的。
“没有了,我就是担心,会出事儿,一着急就跟过去了……。”
其实不然,沈雅担心的是,自已喂张玫瑰喝的是空间水,万一没救人,再将人给送走了,那她就罪过大了。
这才跟着过去看看啥情况。
确定张玫瑰没事儿后,沈雅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
但这话,她也不能跟张玫瑰她们说啊。
饭菜都很简单, 三荤两素一汤,另外要了一份葱花饼。
沈雅起初还客气的很,张玫瑰说,让她别客气,该吃吃,沈雅本就饿了,便也不管了,索性敞开膀子吃的饱饱的。
没想到,她这般豪爽的性格,反倒更让张玫瑰喜欢她了。
喜欢,说的话便也多了起来。
“……原本我是没打算在这里招文艺兵的,是上面要求,说要另外组织一支演艺队伍,我想着既然来都来了,就多挑选几个人回去。”
“除了你还有一个叫江瑶的,她特别擅长舞蹈,歌唱也不错,回头你们可以互相认识下,我想你们应该能聊到一起去的。”
沈雅笑着说道:“好啊。”
“谢谢您能选中我,我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培养。之前我就一直想进文工团,可惜没机会,现在我有了这个机会,我肯定会好好干的。”
第44章 打架,脑袋开瓢
在吃过饭后,沈雅要走的时候,张玫瑰才问了沈雅,关于她舞蹈和歌唱都是跟谁学的。
沈雅倒是没隐瞒,说道,“我师傅叫周明兰,我只知道她的名字,至于其他的我就没那么了解了。
我师傅是个话很少的人,她能教我这些也是因为我妈跟她走动的关系,她觉着不好意思吃我妈给她的食物,就说,想让我跟她学点什么。”
沈家爸妈比较疼女儿,觉着小姑娘家家的学点歌舞挺好的,培养下文化人的气质。
谁知道沈雅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周明兰见她学的认真,她也就教的很用心,将自已的所学基本上都教给了沈雅。
张玫瑰听到沈雅说出她要找的人,心中甚是激动。
“沈雅,你师傅住在哪里,你将她的地址给我,我想去看看她……。”
“这个,我现在也不知道,我插队那年,我师傅就被人带去了乡下,现在去了什么地方我是不清楚了。”
沈雅说着,看向张玫瑰:“您跟我师傅,你们是……。”
张玫瑰说道:“她是我师姐,我们是一个大学的, 我们师从一人,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关系就很好。
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她,可惜一直没什么线索,这次,我还是从你的表演上看到了她的影子,我才问你的……。”
沈雅轻声说了句抱歉。
周明兰是因为政治身份不清楚被人带走改造的,而影响她身份的正是她的丈夫,一个有着很复杂海外关系的年轻资本派。
张玫瑰的出身也不差,但她嫁的人好。
她丈夫不但是个军官,还是个有着功勋的军官,这些足以保护的了张玫瑰。
张玫瑰轻笑, “没关系的。好了,我就不耽搁你回去了。”
“你还要在这里等一段时间,你的政审需要过审,还有你的政治,以及你的家庭背景等,都是需要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