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阁首辅高拱也对冯保欲除之而后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给事中程文、吏科都给事中雒遵、礼科都给事中陆树德都开始弹劾冯保。
由此,一场政治斗争势必不免,斗争中,冲突双方是冯保和高拱,而张居正表面上是帮助高拱的。
但实际上,张居正与冯保关系非常密切,早就预谋赶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为内阁首辅。
神宗即位之后,高拱“才略自许,负气凌人”, 恰恰触犯了“自负付托之重,专行一意,以至内猜外忌” 的为臣大戒,最终在官场角逐中失利。
人事变更的结果,张居正依序升为内阁首辅,责无旁贷地肩担起培养万历皇帝的重任。
而此次政治震荡对幼小的万历皇帝产成的刺激也颇为深刻:“专权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独持,以终其世。晚虽倦勤,而内外之间,无复挟恣意如初年者。主术所操,为得其大也。”
而且高拱为人性格执拗,出言偏颇。
明穆宗去世时,高拱以主幼国危,痛哭时说了一句:“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
神宗即位后,冯保将这句话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讲,十岁小孩哪能决事当皇帝”。
神宗听到这话,“专权之疑,深中帝心”。
于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职,以张居正取代他的位置。
此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终坚持自操威柄。他说过“若用舍予夺,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
高拱一走,高仪也惊得呕血三日而亡,三位内阁顾命大臣中只剩下张居正一人。
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
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万历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朱翊钧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朱翊钧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从不直呼其名。
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朱翊钧就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
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朱翊钧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
朱翊钧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万历新政。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神宗说:“事不考成,何有底绩。”
其时,因为朱翊钧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
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
万历六年(1578年)十一月,朱翊钧下令在福建行省进行试点。
至万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
朱翊钧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
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
至万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
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万历九年(1581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
这标志着整个张居正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万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钧的支持下,张居正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焕然一新,经济状况也大为改善。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张居正病逝,朱翊钧从此开始亲政。
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1573年),至万历十年(1582年)基本结束。
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