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的野果子。
带着我在城市里瞎逛的时候,她自称自己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我觉得,她是在吹牛。
因为有一次我听她的小跟班说漏嘴,她好像还比我小一岁。
我十岁,她九岁,如果真按照她说的,岂不是她在七岁的时候就开始流浪了?
她又不是超人,七岁的孩子怎么能在这么大的城市里活下来呢?
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我们一起玩,一起闹,偶尔我也会教她读书写字,她则带着我去捡垃圾,然后很霸道的把我捡到的所有烟头和瓶子据为己有。
当然,她也会在卖了钱之后,将买到的盒饭里面的肉都挑给我吃。
事后想起来,那时候的她真就像是一个小天使一样,照亮了我灰暗的人生。
而就在我们认识一年后,她忽然一连好几天都没有来学校门口跟我讨要面包吃,到了周六日的时候也没有来找我玩。
我很着急,害怕她是出了什么事,就找到了她那些小跟班打听她的下落。
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是女孩的父母找过来把她带回家去了。
听见这个消息,我很失落也很难过。
我不是害怕她走之后没人保护我,我会被欺负。
我只是想不明白,她走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呢?
至少告诉我她的名字,告诉我她去了哪里去了什么地方……
后来。
我失魂落魄的回到家。
刚进门,妈妈就一把抱住了我,对我说:“我们母子俩马上就能脱离苦海了……”
妈妈卖掉了外公留给她的老宅将我爸欠的债一次性全部还清。
不久之后,妈妈就带着我离开了这座城市,乘坐火车,去往黎州。
那天。
我趴在窗前看着飞速掠过的景物,心里想的全是那个女孩。
不知道,我往后还有没有机会能再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