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与冯丽君面前的青年。_a-i/l+e·x^i?a*o~s_h`u_o~.\c¢o?m′
自然就是阿豹。
当得知玛德这厮来大学居然是为了泡妞的时候。
阿豹不淡定了。
他妈的,自己在外边累死累活,他这狗日的居然在这花天酒地?
还泡大学生?
原本阿豹是直接打算揪着玛德揍一顿的。
直接报那一剪刀之仇。
但是细想之下,玛德就放弃了。
以武力镇压玛德?
开什么玩笑!
哪怕把他打的鼻青脸肿,满地找牙。
也只会让这狗日的玛德心头愈加不服气。
而且往深了说。
当时阿豹修为低下之时,玛德这厮不也没有用武力强行镇压过它?
尽管在各种事情上,玛德总是要摆它一道,甚至有时候还会做些缺德事儿。
但是玛德可没有说对阿豹又打又骂的。
退一万步说,玛德这狗日的可以不仁,但是它阿豹大爷可不能不义。
出来混,是要以理服人的!
好吧,主要是阿豹拉不下面子,以它现在的修为,怎么也有点以大欺小的样子。
你要说他们之间是啥深仇大恨,打个你死我活也就算了。
关键是未来他们都还得在ql混。
这要是被传出去,说一堆闲话,它阿豹大爷可就里外不是豹了。
以后它这个总队长,还混不混了?
毕竟,当混到一定程度,心态就不一样了。
老话说得好:好不容易从阴沟里爬上岸了,换了新鞋子,自然没必要留下话柄了。
是西餐的刀叉不好用了?还是九分熟的牛肉不香了?
于是乎。?x,w!q¢x^s,.!c,o`m\
阿豹心头就起了一个馊主意。
你玛德不是要泡妞吗?不是要找大学生吗?
他妈的,你找谁,我就找谁!
别的不说,至少得从人格魅力上压这厮一筹不是?
某些时候。
精神上的胜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只有让玛德这狗日的打心底服自己,自己这辈子才没算白混!
阿豹对人类没兴趣没错,但是它对玛德有兴趣啊!
冯丽君抱着一大束红玫瑰,先是看看玛德,然后又看看阿豹。
一时间。
她竟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收到鲜花。
不,应该是第二次。
昨天威廉姆斯王子还送了她一朵来着。
理性点来说,只看脸蛋的话冯丽君算得上是漂亮。
但是却因为专攻短跑,需要训练的原因,导致她的大腿偏粗。
女孩子爱穿的那些短裙、牛仔裤,甚至是丝袜、腿袜之类的东西。
冯丽君穿在身上都会特别特别难受。
所以她常年都是穿的运动裤,只有这样才会舒服。
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冯丽君也不例外。
所以她准备等大学结束之后,再也不跑了。
不过,根据她认识的几个学姐的反馈来看。
就算不跑,大腿也不会细多少。
有张好看的脸蛋,但是却没办法打扮,自然也就没办法吸引其异性。¨c¨m/s^x′s′.¢n_e*t~
所以她根本就没想过,会有男的会接近自己,并且会送花给她。
还有,
还有那拙劣的表白……
“阿豹?”玛德有些不太确定,但是那阿豹体内的那翻涌的血气,又让他很怀疑。
毕竟如此恐怖的血气,他只在舒英辉和旺财身上见过。
便是那阿龙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这种血气,代表着武神!
玛德的头都大了,他都藏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这死豹子还是找来了!
而且看它的意思……
还是来跟自己抢姑娘的?
“什么阿豹?威廉姆斯王子,你认错人了!”阿豹咧嘴一笑。
特别是它还在“威廉姆斯王子”这六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阿豹将目光投向冯丽君,“冯丽君女士,你可以叫我玛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