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我是熟手。
一年又一年,我终于成了师傅,这次比以前提前了2年,我终于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手段了。
我又是开始了喝花酒的生涯。
在其中的某一天,我终于明白自己需要干些什么,可我本就是个胸无大志的男人,但我也开始关注外边的猪肉摊。
每次走在大街上,时不时的就会看去几眼,我是否可以做生意呢?
我利用休息的时间,也买下了一个摊位,开始尝试卖肉,开始生意并不理想。
让我时常想放弃,渐渐可能熟脸了,生意慢慢好了起来,原来做生意是要比发工资多赚些。
还可以享受享受烟火气。
10年后,我辞掉了师傅的活,开始自己杀猪,自己卖猪肉,不在那屠宰场,空气好了太多了。
原来住在居民区是这种感觉,我开始更卖力的干,争取在城内有个住处。
街上的人都叫我猪肉佬。
光着上身,穿着围裙,下身穿着大裤衩,一双破拖鞋,在热闹有些脏乱的街道边上一个小摊子,一种凄凉窘迫的感觉,心中却是无比安宁的,我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我就是个市井之徒。
很多人无法理解,说底层人的生活是脏乱的,说的对,但本就没受过良好教育的我们,有选择的权力吗。
这个地方贵族的教育和平民的教育是分开的,导致的结果,贵族的孩子躺着也是贵族,平民的孩子努力的结果也是奴才。
教育在底层是稀罕物,几乎没有人尊重它,每天要干体力活,干净的衣服根本不用想,肯定会脏,还不如开始就用脏衣服,他们的心态早就蒙上了灰尘。
一年到头挣不到几个钱,也没钱买什么好东西装饰自己,就成了贵族眼里嘲笑的对象,脏、文化低、短视,总之满是缺点。
他们甚至忘了自己也是人类,大家都是同一物种。
蒙比戈托最喜欢收摊后和一群市井之徒玩牌,这是在屠宰场不会发生的事情,屠宰场里有明文规定,是皇家很严苛的地方。
甚至自己切的牲畜都要写上名字,吃到坏的,有问题的,你可能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