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面前智商为负的黑龙为了婚礼,买下了一幢教堂。这样的大的动静……
呵呵,果真还是个少年。
“家辉,记住,只有你,才能救来实。”
一切都如我所愿了。
黑龙死了。
家辉一枪命中了黑龙心脏附近的大动脉,并且顺利逃脱。
真好,真好。
小露,你看见了吗?我将你女儿最喜欢的男人送进了地狱,从此之后,黑龙,就是你女儿的了。
我终于未没来得及被人爱的妹妹的女儿做了一些事。
黑龙死了,皇龙一定会来找我。
我终于能见到他了。
杀人凶手。
可是我没想到,找到家辉并将其铲除的是风龙。
我素来看不上这个小子,这小子始终带着度数颇高的近视眼镜,只要取下眼镜就成了睁眼瞎,除了读书和电脑,似乎没什么本事,连人都不敢杀。这样的人,能当四天王?可笑!
但可笑的,却是我自己。
风龙通过蛛丝马迹查出了是家辉杀了黑龙。
十二小时内,家辉被抓。
为了家人,他毫不犹豫说出了我的名字。
“我的老师,叫做宁苡露。”家辉说。
我很想亲眼看一眼,听完这句话后的皇龙的神情。
我只知道,当着家辉的面,地龙活生生地肢解了他的全家,这是皇龙的命令。地龙很小心,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证据,说来,我很喜欢这个黄毛小子,杀人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至于家辉?
家辉死得很惨。
很惨……
连我这个跟没有人性的毒~枭做生意的女人、见惯了各种凄惨死状的女人,都觉得他死得很惨。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我这个将无数活人丢进狗嘴的女人,都恶心得想要呕吐。
龙王社做事。
够狠。
我知道皇龙一定会来找我,那时候,我已经恢复了宁薏云的模样,不再是对外称的东南亚老头的情妇。
我知道,皇龙一定会来找我。
皇龙果然来了。
妹妹以前最喜欢老李从欧洲带回的范思哲的衣裳,所以,皇龙也喜欢女人穿范思哲的衣裳。
因为他喜欢,所以,他的小绿,那个杀人凶手,也喜欢这个品牌的服装。
我也喜欢,因为妹妹喜欢。
他来的那一天,我穿着范思哲的套装,选的是青花蓝,那是我妹妹最喜欢的颜色。还有白色的香水百合,我知道,这一切,都能让他想到我妹妹。
“小云?!”身边有无数手下的他认出了我。
他身边有太多的人,我杀不了他。真是令人气愤,如若我妹妹的女儿没有死在手术台上,我就有了能威胁他的东西,威胁他独自来找我的东西。
可惜……
人算不如天算。
我举起枪,皇龙身边那些训练有素的手下迅疾地将我打成了马蜂窝,临死前,我看见皇龙想要阻止他们,但已经太晚了。
但我的意识还弥留在这里。
我看见皇龙拿起了我留给他的那一封信,还有那厚厚的一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