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小手枪,却不是白虎会的东西。
再看看自己的场子。
唯有一片狼藉可以形容。
她们,哪里来的武器?
【之前,两人被带进场子的时候】
“撕。”白鸟凌香抬起一条腿搁在第一个想要和自己“近距离接触”的白虎会手下的肩上,用相当标准的香港话低声说了第二次,“撕。”
那一瞬间,所有白虎会的手下都出现了短暂的愣神。
被白虎会成员围着的在一旁围观的丽兰哥也忍不住哇喔了一声。
按理说这种情况下应该是英雄救美的最佳时机呢!但是……
美竟然奔放如此……
还需要英雄吗?
望着白鸟凌香那张精致美丽的脸,白虎会手下咽了口唾沫,伸出手,捏住裤脚。
“撕——”
“哇喔,这是岛国片儿的节奏啊!”
丽兰哥感叹道。
然后,他在白虎会撕掉凌香长裤的那个白虎会手下的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发现其实凌香一点儿也不胖……
“我说,凌香啊,你那是什么玩意儿啊啊?”
话音才落,就听见消音枪发出的轻响。不过从枪筒中射出的全是麻醉弹。第一声枪响的时候,一柄同样规格的枪被白鸟凌香丢给了丽兰哥
“别拖后腿。”
一脚踹掉眼前的白虎会累赘,白鸟凌香主动撕扯下另一腿上的布料。
果然,她另一条腿也经过了改造,同之前那条腿一样,成为了携带家伙的最佳地点。
改造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在自己的腿上贴上一层仿制皮肤,皮肤经过相当一流的加工,不管是看起来还是摸起来都和真正的人的皮肤相差不大,所以,之前搜身的时候,白虎会的人并未发现皮肤下的玄机。
而仿制皮肤下,藏着两把枪,两柄匕首,不少弹匣。因为和身体贴得很紧,丽兰哥可以清晰看见凌香穿着黑色长裤的腿上有几个深深的凹陷。
难怪丽兰哥觉得凌香突然间长胖了不少。
有了武器,要对付白虎会的手下倒是一件容易的事,虽说在人数上寡不敌众,但凌香一开始趁着白虎会的人还在发愣,就用速度极快的消音枪解决了十个左右。丽兰哥没她快,六七个还是有的。
用麻醉弹,是因为如果死了人,阿sir会追杀。不到不得已,绝不取人性命。
对付了最初的敌人,剩下的,就可以狠狠揍一顿来过过手瘾。
“可你为什么不在杨义生的总部动手?”丽兰哥问凌香。
“因为我想要多揍几个白痴发泄我在黑龙那里受的闲气!你又为什么不动手?”白鸟凌香反问丽兰哥。
“呃……我也是想要多揍几个白痴发泄我在风龙那里受的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