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家心切的朱剑叫了一辆黄包车,也就用了十分钟不到,已经到了家门前的巷子口,付了车钱,拎着两盒点心,溜溜哒哒地向家里走去。刚到家门口,便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传来,一听就是自己女儿的哭声,忙加快脚步进得屋来,就见李芳抱着他女儿在客堂间那满屋乱转,嘴里还不断哄着,就是哄不好。
见状,他紧走几步,将手中点心放在客堂间的八仙桌上,伸手抱过女儿,轻轻拍着她,说来也奇怪,才拍了几下,小小人儿便慢慢止住了啼哭,小嘴还在一扁一扁地,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见女儿不再哭泣,他才有空指着桌上的两包点心道:“小芳,桌上是给你带的点心,拿着吃吧,记得叫你弟弟一起。还有,少吃点,一会你爸爸回来就要吃夜饭了。别吃多了吃不下夜饭。”
闻言,小芳瞬间从没能哄好小孩的沮丧中恢复过来,“谢谢剑哥哥。”很有礼貌,就是这称呼有点让人无语,没办法,谁叫自己奶奶起了这么个倒霉名字呢。
所以他给自己便宜女儿起的名字叫:“朱欣怡”,今后小名叫“小怡”,想想就沾光。说笑而已,其实这是他与楚月给将来孩子取的名字,没想到在现实世界还没用上,在这先用上了,她给女儿起的小名叫“欢欢”,跟大名一样都是希望她能快快乐乐成长。
就见小芳麻利地拆开包装,拿出一枚马卡龙一口咬掉一大半,幸福地眯起了眼睛。不理会在那享受美食的小芳,他继续轻拍着女儿,一边轻声细语地哄着。
女儿非常依赖他,可能冥冥中她也能感觉到谁对她最好。见小芳并没有去叫他弟弟一起来吃,不由得多问了一句:“怎么不叫你弟弟一起吃啊?”
“我先吃几个,等下就能多分几个了,嘻嘻。”闻言不禁失笑,虽然小芳的智力停留在了五六岁的水平,单纯地像个孩子,但小孩也有小孩的狡黠。
既然已经谈妥出版事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就是他全力码字和日常带娃之旅。他也想尽快就写完出去搞搞副业,杀杀鬼子汉奸什么的,还可以用写作掩护他的行动。
随着女儿一天天成长,再不是刚开始那副皮肤红红、皱皱巴巴的猴样了。这几个月下来那个曾经的小不点,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悄然蜕变。皮肤逐渐变得光滑细腻,如同初晨露珠划过的嫩叶,每一寸都散发着生命的活力。
眼睛也愈发明亮,时刻闪烁着对世界无限的好奇与探索欲,笑起来又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里面满满的都是绽放着春天的花朵,仿佛可以融化这世上最坚硬的寒冰。
不过带娃从来都不是轻松的活,半夜起床喂奶、把尿都是稀松平常,小欢欢算是好带的了,加之他修炼了灵魂之力,对自身的掌控达到一定程度,这才能不影响到他的睡眠和平时的创作。我们来了解下他的日常生活:
清晨,当第一缕晨曦洒向大地,小欢欢便开始了她的“晨练”——在床上手舞足蹈,偶尔还会发出几声“咿呀”的“武功秘籍”念诵声,仿佛在练习“降龙十八掌”。既然生物闹钟准时响起,他就会赶紧起床,熟练地抱起,下到一楼的卫生间,幸好这幢房子里有卫生间,不用一大早跟人挤公共厕所,又加之现在还只是秋天,不是很冷,等到冬天,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他可不敢这么干,到时候就在房里常备个搪瓷盆,味道重点就重点吧。
把完屎尿回到房间,放在床上,一边嘴里哄着,一边在洗漱架子上的搪瓷盆里洗干净手脸,才开始将一边暖壶中的一个里的羊奶倒入一边的奶瓶,感觉温度刚刚好,这才抱起女儿开始喂了起来,一瓶奶喂完,还要轻轻拍出奶嗝。
完事就可以放床上让她自己玩了,她也很少哭闹,自己就能把自己哄睡。比起现实世界儿子来,要好带太多了,还得是小棉袄贴心啊。
自打收养欢欢以来,为了女儿的一口吃食那真是煞费苦心。在这个时代,其实物资还算充足,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自从第一笔稿费到账后他就不再瞻前顾后,不仅买了全套新的奶瓶奶嘴。
女儿的口粮也有了更多选择,以前是捡房东孙子吃剩的母乳,加上找农户收购的羊奶,再辅以米汤,勉强混个温饱。如今除了继续喝羊奶和蹭母乳外,还有牛奶,奶粉这些普通人家消费不起的好东西,也算是步入小康了。
一天就在抱孩子,哄孩子,喂孩子,洗奶瓶奶嘴,洗尿布,洗孩子这样的不断循环中过去,连晚上都不能幸免,一晚上得起来喂两三次奶,还得看小姑奶奶的心情。码字工作就安排在这些事情的间隙,好在对此他是成竹在胸,灵魂修炼的强大之处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