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她从昨晚与沈错偶遇开始,就和他待在一块。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
白潇坐在花坛上,抱着小兔子白璃,远远望见沈错,就喊了一声:“沈错!”
沈错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微笑着走过来,他一见到白潇,原本堆满了沉重与肃杀的心间忽然就像被清流溪水洗了一遍,竟不自主地熨熨帖帖,事业上的种种危机也瞬间就被弱化到一个几乎不可见的地步。不是忘记了,只是不在意了。
“白潇,今晚无雨,但风也不错呢。”他走到白潇身边,也在花坛上坐下,“好清秀的一只小兔子,你什么时候养的?”
“清秀?”白潇笑了,“怎么用这个形容词?真是奇怪的一个形容词。”
“呵呵,”沈错将脑袋凑过来一点,仔细观察趴在白潇腿上的小家伙,“就是清秀,很小,清秀灵动。”他伸出一根手指,去碰触小白璃的额头。小兔子却敏捷地蹬起后腿,竟一下子就从白潇的腿上跳下,落到地上,掀起三瓣小嘴,露出两片大门牙。那模样,似乎在鄙视沈错呢!
“哈哈!”沈错不由大笑出来,蹲下身,想去抓这个小家伙。
“沈错,你抓不到呢,小璃加油!”白潇也开心地笑了,从花坛上站起来——她这一站,眼睛却似乎被一点压缩的强光刺了一下,然后“砰”地一大声响起,似乎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从鼻尖擦过,白潇就只见到沈错着地滚开,地上鲜血淋淋。
那是枪声!
白潇大惊,忙跨步往沈错身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