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一个范围而已。
这也就造成了民间更多出现的是各种小偷小摸,今天从这家偷上那么一些钱,后天从那家偷上那么一些钱,再后天……
虽然长年累月累积下来也并不是很少,但通常也绝不至于极多。
所以,想要遏制民间的这种小偷小摸,不就应该针对这种小数额的偷窃行为制定法令吗?
如果偷钱,只要偷盗数额超过一钱,那就应该受罚;至于采用什么刑罚,那当然是以严刑警示震慑他人了啊!
这有毛病吗?
杨坚觉得,没有毛病,非常合理!
但是为什么民间就会这样抗拒和反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