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先,我军情况不妙啊。”陈宫一直在关注战局,当下语气中满是忧虑。
“并州骑兵虽然会骑射,人数也比敌军这数千人更多,但敌军的弩箭太密集了,我们射出的弓箭完全比不上,并且杀伤力也不如敌军弩矢。”
曹军的连弩就堪比古代的机枪,火力自然比吕布一方的骑兵更猛。
纵然骑兵机动性强,但他们人数太多,没有太多的移动空间用来躲避这些射来的箭矢。
只能说,曹铄选择的地点太克制骑兵,地形较为狭窄,背靠河水,骑兵在这里发挥的作用,连步卒都不如。
胯下那匹马,反而还会拖累主人。
本来主人没中箭,但战马中箭了,连同主人也要倒霉。
而陈宫和吕布也是被固定思维卡住了,认为骑兵就是比步卒强大,说什么也不能放弃战马。
陈宫虽然足智多谋,但不是善战的大将,对于统兵作战,特别是正面大战,他并不擅长。
“主公,我军已陷入劣势,继续进攻也不会有成效,不如鸣金收兵?”高顺见己方士卒如割稻子般倒下,当即建议。
他认为这一仗完全打不过,在这里和曹军决战并不是明智之举,眼下当以保全将士的生命为主。
“嗯?”吕布闻言大怒:“陈宫,高顺,我若撤军,这普天之下,第二天就会传遍我吕布被乳臭小儿打败的消息。”
“而且还是被乳臭小儿以三千大破三万!你们是想让我被天下人耻笑吗?”
陈宫默然不语,见他不愿退兵,只好苦思良计。
高顺则是一脸惶恐道:“末将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