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嗓子眼。
降香脑子里冒起了金星,她感到窒息。她竟不知这种感觉,究竟是好是坏。甚至无法思考。只能害怕地闭上了双眼。谢承思清楚地看见,眼皮遮住了她黑色的瞳孔,日光照在这薄薄的一层皮肉上,使它显出些透明来,细小的红色血管,浸在暖黄色的光晕之中。里头包裹着的眼珠子,颤颤地跳动,带着睫毛一起,孱弱地扑扇着。他忽然发现,她的睫毛很长,浓密而卷翘。只是平日里睁着眼,令它们全折在了眼眶的褶皱里,唯有凑近了仔细看,才能发现端倪。她要是能一直这样不动,就好了。可她能动。她能动,他却不能动。他罹患腿疾,只能由人推着走。神医?啊,是外间的奴婢在一层层地通传,告诉这里的每个人,他,谢承思,有病,需要神医。是他在现在的样子,还不够令人信服吗?非要再不断地,大声地,生怕有人不知道一样,强调他不能行走?金降香。金降香也要神医。先顾神医再顾他吗?也对,大多数人身体健全,谁会事事将残废的需求,放在首位呢?他原本以为她会的。原本以为她会!谢承思扼住她的咽喉。使她的脸因透不过气,而憋得通红,甚至泛起了紫色。“你是我的人,一切以我为先,由我掌控。做不到,就去死。”他平静地说。声音仍然是沙哑的。但此刻情境不同,其中暧昧荡然无存,反倒像只毒蛇,正嘶嘶地吐着信子。对,他是愿赌服输。腿坏了便坏了,若有神医能治,便尽力去治。若这位神医治不了,便找下一位。他只是喜欢冒险,并不喜欢失控。腿已经失控了。他该吸取教训,绝不能再使其它失控。谢承思将另一只手轻轻覆在降香紧闭的双眼之上。掌心下,眼球任何细微的跳动,都清晰可触。跳得让他心烦。他用手指向里摁了一摁,是温热的,有弹性的。指甲刺进去,又该是什么感觉?毕竟,它们要是能不跳了,就不烦了。不跳了,她也就听话了。可不是嘛,人死了不会说话,不会动,当然只能听话咯。或者,瞎了眼睛,变成跟他一样的残废,当然也会推己及人,将他放在首位了。但他终究挪开了手。两只手都挪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