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空着,脚也软了,可我知道,我不能停。
我还要活下去。
我在心里一遍遍念着经文,想借此给自己一点力量: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可这空,实在太重了。
那天晚上,我在桥洞下和老猫喝了一瓶五块钱的二锅头。他说他有一次从垃圾里翻出过金项链,还拿去卖了两百多。
“你以后要是真捡到宝贝,记得请我喝酒。”
我说好。
可我心里明白,我现在要找的“宝贝”,不是钱,是一个人。
她叫林若瑶。
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个曾为她翻遍垃圾堆的人。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
拾荒,不只是为了生存。
而是为了——让自己还有资格在某个黄昏里,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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