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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下乡知青送宝舔狗男二10

小时后就彻底完成了。

田初夏瘫坐在地上,头发被汗水黏在额头和脖颈上,让她难受的要命。

其他人也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这时候谁还在意地上脏不脏,整个腰和双腿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疼得要命!

只有林肃还算轻松,坐在树下纳凉,此时远处几个村民带着枪风风火火的朝着远处跑去。

“队长,那边怎么了?”

林肃递过去一根烟,大队长脸色好了不少,但依旧十分生气,不耐烦道:

“野猪又来糟蹋粮食了。”

此话一出,几个男生立马就亮了双眼,一个个眼冒绿光的看过来。

大队长简装眉头一皱,严肃的怒斥道:

“你们都给我收收小心思,你以为我们都不想吃肉?那野猪身上的泥巴连枪都打不穿,你们这过去就是送死!”

“记住了,见到野猪,有多快给我跑多快,跑不动就上树!”

“没事千万不要跑去林子里,我告诉你们真遇到野猪我们只能去给你们收尸!”

“啪!啪啪!”

远处传来如同放炮一般的声音,紧接着空中又传来几声回音,随后不到十分钟民兵队就原路返回了。

果然如同大队长说的一样,根本打不死。

野猪本身就皮厚,而它们还会在泥巴里打滚,在体表黏上一层厚厚的泥巴。

泥巴、皮肤、脂肪全部加起来起码得有五公分厚,7.62的子弹也只有在近处才能打穿,而近处也己经是野猪的攻击范围了。

一猪二熊三老虎可不是开玩笑的,成年野猪五百多斤,有甚者能达到七百斤,弄死一个人跟玩一样简单。

就算不死,被碰一下也是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折。受伤就代表要脱产,脱产就代表没饭吃。

所以没人会为一顿猪肉去冒这么大的险。

林肃也有些心动,这不正好就是血肉来源吗?

但这件事也要徐徐图之,野猪也不蠢,如果蠢的话村子里早就有人去猎杀了。

林肃手无寸铁跑去干什么?滑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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