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然答应接手这个案子。现在想起来,那一天的下午我的大脑一直处于一种奇怪的非清醒状态,有些稀里糊涂。
我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个草率的决定,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我知道以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是万万不会接受的。
女雇主给了我两个地址,一个是那个所谓的二奶的居住地,另外一个是取得证据之后的证据的邮寄地址。
这个邮寄地址很特别,不是她的家,而是本市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女人就是这样,一旦自己得不到了,就会想办法把对方彻底毁掉。可想而知,如果我真得把这个领导包养二奶的证据寄到纪律检查委员会去,将会掀起一场多么大的波澜。
老人说的话没错,宁可得罪小人,不可得罪女人。得罪了女人,自己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
送走了女雇主,我又在公司里停留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我的脑子就清醒了。
清醒后的我为自己这个草率的决定懊悔不已。那可是一个大领导,是我们公司绝对惹不起的大人物。无论我们能否取得他包养二奶的证据,也无论他是否会因为我们的证据而落马,一旦被他知道我们曾经窥探过他的隐私,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