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内室出来,见女儿正同她母亲在屋子里做绣活,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跑到你们家去了。~白!马·书.院¢ +醉\新/蟑-踕/耕*新\哙¨这事大有古怪!”
庞妻心想,人都让我抓住了,这老头子还死鸭子嘴硬。真是什么样的爹生什么样的女儿。今天这事要是不弄清楚,我就不走了!
女孩的父亲见庞妻脸上乍阴乍晴,显然是压根就不相信自己的话。挥了挥手,叫来一个丫鬟,让丫鬟进去把小姐叫出来。
丫鬟应了一声,就进去了。不大一会儿,便带了一个人出来,大伙儿定睛一看,可不就是石小姐吗。
庞妻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这两个人,无论相貌身段,还是身上的穿戴,都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呢?
众人正在疑惑之际,那个被捆着的石小姐,见了从屋子里出来的这位,脸上一怔,忽然浑身如烟雾一般涣散,在大庭广众之下,就那么眼睁睁地消失了。
庞妻这才知道,先前自己家中的两个仆人,并没有说谎。_比!奇*中?雯^枉* _耕?新·蕞?哙/可是,好好的一个活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总得有个说法啊!
石家老爷子也是一头雾水。不过,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事如此匪夷所思,估计作为当事人的自家女儿可能知道一二。可是,做父亲的,也不好当面去问。于是便站起身来,走进屋子里,把这事跟女孩的母亲讲了,让石夫人盘问盘问。
女孩听了母亲的问话,芙蓉面上,先浮起一抹红晕,垂首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
以前庞阿到家里来的时候,她曾经躲在屏风后面偷偷观瞧。庞阿走后,便开始魂不守舍,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做一些见到庞阿的梦。可是,每次都是进到屋子不久,就被庞妻发现,捆着送回家来。可是她本人,分明还是在家里的啊!
女孩的母亲把这事跟她父亲说了,石老爷子听后,大发浩叹:
“天下竟有如此奇事!人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女儿情思深重,就连神魂,也有所感。此前在众人面前寂灭者,当是其魂魄啊!”
庞妻目睹了这桩怪事的前因后果,既然不是女孩本人所为,也不好再追究下去。+鸿*特¢暁_税′惘¨ /已.发,布′罪,薪~璋¨截^脸色铁青地转身回家了。
这件事就此传扬开去。女孩发誓,终身不嫁,就守在父母身边,直至终老。
人都说红颜为祸水,美男也毫不逊色啊!
又过了一年左右,庞阿的妻子忽然得了邪病,百般救治,皆无效验。没过多久,就撒手西去了。
女人走了,一向热闹的屋子冷寂了不少,庞阿无精打采地坐在屋内,忽然想起那个明眸皓齿,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女孩!
去年,今日,此门,人面,笑靥,细语。
想着想着,他忽地从卧榻上跳起来,叫人把媒婆请来……
媒人受庞阿之托,来到石家,纳币之后,说明来意。女儿非庞阿不嫁,现在终于如愿以偿,石家的二老,岂有不应允之理。石小姐就更不用说了。
成亲之日,待人潮褪去,二人在洞房里执手相对。
相逢,犹恐是梦中!
故事讲完了。
是个大团圆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透过笼罩于其上的那层传奇的迷雾,我们发现,这不过是时下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原配同小三之间的战争。
对于庞妻,《幽明録》的作者有两个字的评价:极妒。
是啊,这女子对于觊觎她老公的女子不是笑脸相迎,好言好语,好饭好菜地款待,并趁机结拜为好姐妹,过些日子,再亲自登门,带上厚礼,为庞阿提亲,从此效娥皇女英,共侍一夫,而是捆了元凶,杀上门去,的确是有违三从四德。
——穷凶极恶,兼穷形尽相。
可是,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她对庞阿,是真的在乎。
她的爱,不比那石氏女孩少。爱一个人,才会处心积虑地想拥有他的全部。
可是,无论从感情还是道义的角度,没有人会站在她这边。
外人看见的,都是穷凶极恶的表象,没有人知道,她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同感情所做的挣扎与努力。
这种挣扎,在当时,因为没有伦理道德和舆论的导向作为后盾,更是漏洞百出,动一动,便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