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就很温柔。
可惜温柔刀,刀刀要人命。
越是不会叫的狗咬的越疼。
她在现代当大小姐也不是当白痴的,这些年下来,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
“那就谢谢汤姨了,不过我不渴,先上去歇会了。”
汤金花脸上堆笑:
“好好好,那你上去多休息会,中午饭好了我再叫你下来吃。”
等许念初真上去了,她脸上也没个好颜色。
哼,真把自己当千金大小姐了?
跟自己说话的语气简首像跟佣人说话一样,她懂不懂规矩啊,好歹自己是她后妈。
她打开许念初丢给自己的布一看。
上面竟然有血迹,整个布料也破得令人发指!
可想而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他们留在这里的可能性又大了几分!
人都是守旧的,面对风雨飘摇,前途未卜的海外。
她还是想尽力留在首都。
正当她随手要丢了那带着血迹脏衣服的时候,眼睛转了转,缩手回来。
这衣服留着说不定还有用呢。
许念初上了二楼,二楼都是卧室,她跟亲弟弟许兴林的房间在北侧。
而许寻乐跟许天赐的房间在南侧。
当时汤金花嫁进来两年,说他们姐弟两个住北面长湿疹,需要多晒晒阳光。
这一换就换到了现在。
真是倒反天罡了。
她急匆匆地走到自己卧室,按照时间线,现在女主还没开启金手指。
那金手指大概率还在自己这里。
一进门,她就立刻反锁住。
然后按照记忆打开屋子里的暗格,这房子里有很多暗格,小时候妈妈跟原主做游戏的时候都告诉过她。
并且让她一定记住。
还不能告诉任何人。
原主后面即使变得很惨,但手里从来不缺钱花,她也没打过这些钱的主意。
最后当然白白送给了女主当垫脚石。
她来了,一个老鼠洞都不会给许寻乐留下的!
暗格很久没打开过,用力按压才打开,只见里面有一个金丝楠木梳妆匣。
她打开以后,很快认出金手指的那个玉镯。
它同其他玉镯都不一样,透明度跟玻璃一样,帝王绿,里面一丝杂质都没有。
看起来灵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