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怎么了?”
林母还没说话,楚云梨抢先道,“娘说你还有两三天回来,让我赶工绣花,熬了几晚。今早上的时候我忍不住睡着了,之后眼睛就看不见了。”
闻言,林立夏仔细观察半晌,狐疑着道,“生病了找大夫看呀!这是要去哪儿?”
林母再没了耐心,挥挥手道,“让他们回去。立夏,写一个放妻书,就说她身上有疾,让她归家。”
“不成!”老婆婆声音加大,“我女儿守寡,你们把眼睛给她弄瞎了,如今还怪她眼睛有疾,放妻书可以写。但是得写因为你林家怕儿媳妇拖累。这才让她归家。”
老婆婆说这个林家肯定不答应的,后来一人退一步,就说是胡兰月与林立春的婚事作罢。许她归家,日后两家再无关系。
至于嫁妆和绣品所得,全部归还。
不还不行,不还老婆婆就不走,赖在这里对林立夏的名声不好。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林母自觉自己是那个穿鞋的,儿子名声要紧,要是落下个昧下大儿媳嫁妆和私房补贴小儿子的名声,那林立夏还能有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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