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跟过去。
“媳妇,我把缺的东西让人去代买了,估计下午三西点这样会送过来,晚上我们自己做饭吃,要不,就吃面条怎么样?咱上次买的面粉还有十来斤,没坏。”
叶明沓觉得可以,“也行。正好我下午也闲着,就再做些馒头。”
前世,她就是叶家和房家的牛马。
做饭五岁可就开始了。
人不够高,垫板凳。
秦仲有些不想自家媳妇辛苦,毕竟和面那可是一个力气活。
“和面我来,那就做馒头──”
叶明沓一听这话,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你看我是那种没人性的人吗?还是说,你想你的伤口崩裂?”
秦仲惊到了,他媳妇怎么可以为了他──连自己没人性这话也说出来了?
当即感动的不行,“──媳妇,我的伤口恢复得很好,要不然你看看?”
说着就要掀衣服。
不过,这衣服刚撂起一点,他就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完辣,他伤口看起来有些狰狞,这是会吓到他媳妇的。
还有就是──他媳妇会不会嫌弃他这伤疤?
先前怎么就没想起这个事,不行,还是得明天回医院一趟──问问医生有没有去掉疤痕的药膏。
实在不行,让他哥找那个徐老──那个徐老肯定有办法。
远在京市的秦翊不由打了个喷嚏。
他表情顿了顿──他媳妇想他了?
一想到今天媳妇就出发回京,三天后他就能见到人──这温润如玉的脸上就更加温柔了。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我是傅翊,哪位──”
等到他听完对方的话,黑色眸子闪着怒火。
他用很平静的声音开口:“谢谢!麻烦后续案子进展请再跟我说一下。”
挂断了电话。
他想了想,就走了出去。
开车来到江家。
“女婿,你怎么来了?”江母看到秦翊非常高兴。
“妈,江茉在吗?我找江茉有点事情。”
“啊,你找她?她下午去文工团了,听说那边有招考,她还没死心去看看。女婿你这找她什么事吗?”
秦翊表情没什么异常,“没什么重要的事,既然她不在,那我就先走了,对了,妈,江雯下午的火车。”
江母瞬间就沉浸在闺女回来的喜悦中,“那太好了!对了,她工作调回来了没有?”
秦翊点头,“嗯。”
江母这下子更高兴。
“调回来就好,你们小俩口也终于不用分开。”
无论怎么样,她是希望他们能好好的。
这夫妻分开太久──感情得淡啊!